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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增11个差别电价行业
“十一五”节能减排期限渐近。广东省近日将珠三角地区焦炭等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纳入差别电价的范围,9月1日起其用电价格将提高,至此,广东省实行差别电价的行业已经达到19个。
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珠三角地区焦炭等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纳入实行差别电价的范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涉及的11个行业包括焦炭、铜冶炼、铅冶炼、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印染、化纤、制革和电镀。《通知》规定,这11个行业的用电价格从2010年9月1日起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2元和0.05元,从2011年起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3元和0.1元。
此前,按照国家政策,广东省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和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严格实行差别电价。据了解,广东全省实行差别电价的212家淘汰类钢铁企业 (产能近1000万吨)目前已基本关闭,424家水泥企业(产能约8000万吨)部分已经关闭,部分实现了转产改造。
《通知》规定,限制类水泥企业的差别电价在取消峰谷电价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加价标准,2011年提高到每千瓦时0.2元,从2012年起提高到每千瓦时0.3元。广东物价局表示,推动限制类水泥企业的改造、转产或停产是全省目前及今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李亚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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