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近日表示,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排除隐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中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许多网友认为这种做法无益于矿难根治,只能让矿领导陪矿工一块死。
“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赵铁锤说,特别是煤矿发生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针对“有些煤矿领导缺乏实践经验,下井后会出现瞎指挥,扰乱采煤秩序”的质疑,国家煤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履行职责,并不是对井下区队长、班长现场指挥的替代,而是对现场管理的督促、指导和加强。
国家煤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非新规,在2005年至2007年,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先后下发3个“指导意见”规定了该制度,并在一些重点煤矿执行,但没有达到目前规定“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要求,也没有刚性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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