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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垃圾为何应引起重视? (3)

2010年09月14日 14:3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他山之石

  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经验

  发达国家很早就注意到“白色污染”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美国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塑料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发达国家十分注重从立法层面解决问题。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废弃塑料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系统建设及发展规划等都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

  发达国家还纷纷执行“限塑”措施。许多欧盟国家的大型零售商场早已停止提供免费塑料袋。德国则实行有偿使用塑料袋,目前德国所有超市的塑料袋均是有偿使用,使得塑料袋的使用大幅减少。在韩国超市和百货商场购物,无论消费者买了多少商品,结账时购物袋都需要自己付费。韩国政府从1999年2月22日起实施法令,要求全国各大百货商场和大型超市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和纸质购物袋,而改为收费制。为推行和宣传这项措施,韩国政府当时在全国张贴了10万张宣传画,分发了20万份宣传册和6.5万个环保购物袋。肯尼亚政府则对塑料袋征收120%的消费税,并计划将塑料袋价格提高6倍。

  国家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张春燕整理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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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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