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试点“排污权交易”——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财经中心

山东潍坊试点“排污权交易”

2010年09月17日 10:36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9月15日从潍坊市环保局了解到,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同意潍坊市作为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市的复函》,同意潍坊作为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市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试点工作,同时作为全球环境基金赠款( GEF )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平台可行性研究项目试点地区。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企业把污染源排放量省出来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据潍坊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赋予排污权以资本化是试点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承认排污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将排污权作为资产进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纳入企业的财务核算,并可以抵(质)押贷款、融资、参股、入股,以及作为破产财产清算等。掌握关键治污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资金的第三方单位可以无偿向排污企业提供关键技术和装备,所得到的排污权指标出售后的收益归企业和第三方单位共同所有。

  据了解,潍坊市将首先在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排污权交易试点,试点单位为工业排污单位,试点项目为化学需氧量( COD )和二氧化硫,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向全市其他地方和其他项目逐步推广。

  有关人士认为,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作为一种较为柔和、长效的经济手段,可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减排能力和积极性,为完成“十二五”即将提出的新减排目标打好基础。以前此类污染物的排放量指标都是当地政府分配给各企业,只要不超标排放,企业就不用支付费用,相当于无偿使用。因此,在指标相对富裕的情况下,企业不会积极减排。但是实行排污权交易以后,企业要想排污,首先要从政府手里以一定价格购买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指标,即拥有排污权。企业通过节能减排,使其当年的核定排污量产生剩余,然后通过销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相当于给污染物“定价”,拿到市场上交易,越少排污的将越挣钱。排污权交易可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对推动治污工作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具有积极的作用。

  目前,潍坊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潍坊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已经下发给各县市区,潍坊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将于下月设立,性质为市环保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排污权的储备与排污权的信息提供、交易服务等工作。 (宋学宝 通讯员 崔显军)

参与互动(0)
【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