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锤:领导下井将建举报制度 违规者予以曝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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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铁锤:领导下井将建举报制度 违规者予以曝光

2010年09月25日 13: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期,一则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朝阳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主要矿领导却稳坐办公室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介入调查,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针对这一问题,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具体情况,我们现在连线中央台记者庄胜春。

  赵铁锤:做法错误 必须立即纠正

  主持人:对于广西的这起事件,赵铁锤都做了怎样的表态?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呢?

  记者:赵铁锤坚决指出,报道中煤矿的做法是错误的。一是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规定。二是违反了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中明确界定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应为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的规定。

  而对于煤矿对报道的回应中强调的所谓矿长和副矿长工作繁忙,无法下井监督,赵铁锤也明确指出这是在为他们不下井找借口。赵铁锤强调,通过对煤矿事故的原因分析表明,煤矿领导如果不带班下井,容易导致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违规违章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现场管理混乱的情况,这也是造成煤矿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深入生产一线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所决定的。国务院《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企业负责人没有带班下井或应该带班而没有带班的,有关责任人应按擅离职守处理。

  另外,赵铁锤还补充说,《规定》中已经考虑到部分煤矿领导班子职数有限,无法适应相关要求的情况,而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具备带班下井知识和能力的副总工程师,所以现在存在的个别煤矿的领导特别是小煤矿的领导,以工作繁忙等种种借口逃避带班下井,或者突击提拔所谓的“矿长助理”、“带班矿长”替代矿领导下井带班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对此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赵铁锤:建立举报制度 违规者予以曝光

  主持人:对于这样的做法,安监总局准备怎样处理呢?

  记者:赵铁锤表示,相关部门目前已经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及时与广西有关部门沟通,要求立即组织核查,对违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由国家煤矿安监局一名副局长带队组成核查工作组赴广西,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依规对该矿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全国。

  三是将在国庆节后组织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另外一方面,为了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安监总局也已经或正在采取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明确将企业作为制度执行效果的关键。要求煤矿企业集团和各煤矿抓紧制定执行《规定》的具体办法,特别要解决矿领导与工人“同下同上”等关键问题,要求煤矿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月度带班下井完成情况,要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类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与考核考评机制,将相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是要求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强化监察执法,并且要严肃问责,煤矿企业未制定和执行矿级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制度的,要责令改正,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如果是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要求各地的相关管理监察机构要建立举报制度。在这里赵铁锤特别提到了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他指出要媒体要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力、效果不佳的地区和单位,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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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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