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天津会议”期间,场内外一系列边会上关于中国碳市场发展的讨论也引来多方关注。其中,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区首席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邹骥教授提出了碳指标分解“双轨制”,即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碳指标分别进行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分解,并提出在碳市场发展前景暂时还不明朗的当前,仍然要“有信心、有耐心”。邹骥教授就此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的采访。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要在电力行业首先搞以行业分解碳指标的模式,现在看来这样的条件到底具备不具备?
邹骥:首先,现在来看在电力行业试点分解碳指标的条件是基本具备的。以前二氧化硫分解的时候,也有人觉得条件不具备,但最后搞了以后,整个脱硫行业不是都起来了吗。当然这和国家给了很多政策也有关系。
当然,既得利益者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他们当然最好是不要分,不要有指标,否则就觉得会限制他们的发展。但是我估计这样的按行业分配碳指标,在近几年内有可能会开始在电力行业做起来。现在不是分不分的问题,而是怎么分的问题。这会是政治指标,指标下来了,不分也得分。如果看到有障碍就不去做了,还怎么搞环保、低碳。
日报:但是有观点认为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在行业中这么分配阻力还是会很大?
邹骥:不是说市场机制不完善就不能去做,而是只有这么做了以后才能完善市场机制。比如现在碳指标如果按地区分,那么珠三角想造电厂的话,也许会迫于没有指标,就造不了,也没办法去别的地区买指标。但如果在全国的电力行业内部分配指标,那么珠三角的电网就可以去比如说贵阳的电网买指标。这样更灵活,其实对整个电力行业发展是有好处的。
日报:在发展碳税方面的一个疑虑是,如果对于企业来说,碳税的成本低于减排的成本,那么企业就会选择交税而不是节能,再把税收成本转嫁到消费者环节上,怎么可以规避这个问题?
邹骥: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那错不在企业。立了法,企业要遵守法律,但规避法律也不是错。只要根据情况调整税率就可以。如果还有减排的潜力,那就提高税率。
日报:现在中国CDM的发展有令人担忧的一面,有专家就认为要尽早结束CDM阶段,走向下一步发展VER(自愿碳减排)阶段,但这种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碳减排在现实操作中是否有问题?
邹骥:发展VER是无奈之举,但肯定不是方向。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道德诉求首先是诚信、守法。企业不能造假、违法。但是VER的意义在于,发展过程中的能力建设、各项准备条件、经验积累,都是一种练兵。现在发展别的条件还不成熟,那么就拿VER先练。
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我认为这是可提倡不可依赖的。可以先做着,这是好事。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考虑到实质性的法律法规基础,以及企业的营利动机,来设计政策鼓励企业营利赚钱,才是长远发展的道理。
参与互动(0) | 【编辑:许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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