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求补贴政策更明晰
除严控项目所有产品设备质量外,此次政策调整还注重扩大装机规模,推动国内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此次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提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各省区规划装机总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兆瓦,一期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而在一年前金太阳示范工程刚启动时,规定的各省区装机总量不超过10兆瓦。在此基础上,本报记者获悉,目前“示范工程”首批200兆瓦项目的关键设备招标于9月28日启动,至10月19日截止。并规定所有示范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新的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还规定,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原则上将通过特许权招标等方式给予支持。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宇恒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变化也非常值得关注。他说,之前光伏发电项目可以比较容易地得财政补贴,这既不利于提高国内光伏产业的竞争力,也增加了财政负担。但如果采用特许权招标的方式来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不仅可以提高享受补贴的条件,促使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而且还能减轻财政补贴的资金压力。
需对企业投资成本出“指导价”
尽管国家集中招标,扩大各省区申报装机总量下限的政策有利于化解示范工程长期以来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李宇恒仍然指出,此番采用国家集中招标,虽有助于工程建设质量和周期方面往良性方向发展,但之前采用项目业主自行招标方式的灵活性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消减。他认为,项目业主自行招标的最大优势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项目建设的自主性,使项目在建设成本和建设周期方面拥有很大的弹性。
对于工程建设成本问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相关专家此前对本报记者指出,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比例暂定为50%,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项目为70%”, 只明确了补贴总量(百分比),没有配套出台企业初始投资的单位成本指导价,企业就无法在投资前做出合理的成本测算。在此情况下,如果采用国家集中招标方式,在“低价者得标”的招标政策引导下,将更加大企业在预测示范项目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
因此,该专家建议,在集中招标之后,政策上应适时出台项目建设成本的单位指导价,且应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比如规定并网项目造价每千瓦4万元,离网项目每千瓦6万元,这按目前国内的基本情况衡量,对企业以及政策产业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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