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使用高峰临近 供应短缺致各地密集调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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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使用高峰临近 供应短缺致各地密集调价

2010年10月15日 09: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就在阶梯电价标准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热门话题之时,天然气涨价潮以汹涌之势在全国各地蔓延开来。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拟于近期召开北京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而就在不久之前,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已统一上调了0.33元/立方米。据了解,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湖北、江西等地天然气价格已经上调。如北京一样,在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前,各地非民用天然气涨价已先行一步。

  各地天然气密集调价

  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公告显示,此次拟上调居民天然气价格的背景是,2010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0.23元/立方米,并规定在调后基准价格基础上再上浮10%,同时要求各地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

  而早在发改委通知下发之初,济南市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29元上调为3.61元,管道焦炉煤气由每立方米1.6元调整为2元。山西在8月份正式调整公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太原当地的加气站的最高零售价从每立方米3.2元调整至3.6元。南京市车用天然气也从每立方米3.9元上涨到4.3元。

  业内人士指出,许多地区的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在过去3个多月时间里已经上调,新一轮的上调主要是民用天然气价格,因此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增加他们的日常生活开支。

  从本月10日起,石家庄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已由2.2元/立方米上调为2.4元/立方米,调整范围涉及生活用气、学校用气、非营利性福利机构用气。特困群体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仍为2.2元。据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按每月每户居民用气18立方米计算,每月将多支出3.6元。

  包头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1.57元/立方米调整为1.82元/立方米。按国家政策上调0.23元/立方米,按自治区政策上游管输费用上调0.01元/立方米,天然气经营企业新增城市管输税费损耗0.01元/立方米,合计上调0.25元/立方米。

  其它地区居民天然气市场也是“涨声一片”,陕西每立方米涨0.25元;浙江涨0.33元;湖北涨0.23元;重庆涨0.32元……

  业内专家表示,由于冬季是采暖高峰,历来是天然气消费旺季,如果推迟到冬天再调价将会面临较大的舆论压力,因此目前是今年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最佳时机。

  供应短缺成主要原因

  据悉,国家发改委在今年4月25日将国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上调0.08元/立方米后,6月初又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提高了0.23元/立方米。分析人士指出,上游天然气价格的连续上涨直接传导到下游消费环节,涨价是迟早的事。

  8月底,中石化投资建设的“川气东送”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使得原本没有天然气供应的江西、广西、福建等地开始大范围使用天然气。目前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市均使用了天然气。不过,由于投运的“川气东送”工程供应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较高,该工程沿线一带的城市在“川气”到来之前已率先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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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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