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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应与民生同在

2010年10月18日 11:15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就《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从理论上讲,与统一电价相比,阶梯电价是一个进步。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在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它可以改变人们的额外消费习惯,促使人们养成更好的节约习惯。而低碳生活也符合节能减排的潮流。

  阶梯电价的好处自不必说,但关键问题是如何做到用电公平,在促进节能的同时,让民众满意。阶梯电价的门槛设定、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家庭人数差别、国家差别、季节差别等都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因素。

  首先,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的门槛应该设在哪里,才能把绝大部分老百姓的日常用电都包括进去,是最核心的问题。韩国的例子给我们提了个醒。韩国忠清南道天安市不久前发生一起“房东偷用房客电”的稀奇盗窃案。东窗事发后,房东在警察面前坦白说,阶梯电价实在太贵,用不起只好偷。

  韩国实行阶梯电价后,第一档标准仅为每月100度,累进电价最高可达基本标准的11.7倍,是全世界累进电价之最。普通居民因为交不起电费而遭受断电之苦的事例不断增加,去年一年间高达16万起,今年前8个月多达近11万起。

  阶梯电价在其他国家并不是“一刀切”。美国一些地方就对夏季和冬季实行价格双轨制,夏天用电需求大,价格稍微高一点,冬天需求小,价格稍微低一些。此外,美国各地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间和燃油价格变化等因素实行浮动分段计价方式。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的电费也分时间段计算,每天23时到次日7时用电,价格相对低廉。

  建立一个透明、公正合理的价格机制,推动电价市场化也是重要课题。纵观各国,电价的制定都要兼顾国家、电力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其中民众利益居首要位置。在确定合理的居民用电量,不增加普通民众负担的前提下,拉大阶梯电价的差距,方能达到节约能源等公益性目的。(杨骏 姬新龙 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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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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