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09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与传统的中部六省(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共同划为“中部地区”。
针对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的定量考核,被形象地称为“城考”。中部地区交出的答卷显示,与东、西部地区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情况相比,中部均存在较大提升空间,“追东赶西”将成为未来中部地区城市综合环境发展的目标。
空气质量不及东、西部
报告显示,在空气质量方面,“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一项,中部均落后于西部和东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方面,中部不及西部地区水质表现;但在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方面,中部地区则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所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指API(空气污染指数)指数≤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API100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
据了解,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污染物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
“通过减少重污产业在本地的布局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水循环及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宋献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特别是对于水源地、地表水水质的保护必须通过加大政策支持来保障。
对于水源地达标率较低的现状,宋献方分析指出,由于保护意识的淡薄,造成水源地水质的污染,需要加大水源地建立保护区的力度,同时减少污水排放和强化污水治理。
中部地区水资源丰富,城市化程度和人口规模不及东部地区,造就了中部地区在地表水环境城区水质的领先地位。
“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追东’,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赶西’。”宋献方说,中部环境质量的改善任重道远。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待完善
“城考”报告对东、中、西地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比较得出,中部地区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方面,介于东、西部之间,处于中等水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仍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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