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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液化气公司送“黑气” 气瓶居然7年没检验(2)

2010年11月23日 15:07 来源:东南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福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赶到后表示,家庭通常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该瓶已用13年接近报废;每4年须检验一次,该瓶已七年多没检验,超检验期3年,安全隐患严重。

  记者以购买者身份拨打为依姆供气的“宏昌”液化气公司电话时,对方称现在公司叫汇达(音)液化气公司,但闭口不谈公司具体地点。

  福州市建委液化气管理处关主任表示,该单位没有取得由建委发给的《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私自经营。经查,该无证公司窝点在晋安,目前晋安城管执法局已介入调查。

  关主任说,目前福州存在无证液化气充装单位私自经营现象,这些单位的液化气由于价格较低,能吸引部分市民。仓山城市管理执法局刘副局长也表示,农村群众购买“黑气”的更多。

  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黑气”单位销售的瓶装液化气往往缺斤短两,注水或加其他危险气体,后以“低价”蒙骗市民。除去安全因素,每瓶中实际气价不比正规公司液化气的价格低。

  该负责人说,住宅楼道等处张贴的送气小广告,往往是非法液化气充装窝点广告。这些窝点所用钢瓶多为报废钢瓶,主要从废品收购站等渠道收购。

  他表示,非法窝点从有资质的液化气充装单位购买整瓶液化气后,通过“大瓶转小瓶”或“小瓶分小瓶”等形式,利用空压机将正规钢瓶液化气转充入窝点的钢瓶。“黑气”窝点往往使用报废钢瓶,由于使用时间过长,瓶体容易出现腐蚀等多种缺陷,这样不仅容易导致液化气泄漏, 甚至可能在用户还未使用时,钢瓶就因承受不住气体压力,发生爆炸。

  而且,液化气钢瓶的安全责任归液化气充装单位。“黑气”公司往往没地址也没凭据,一旦出事故,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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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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