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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水电站 环保部发函无效(2)

2010年12月11日 09: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环保部督办函“叫不停”工程的脚步

  耐人寻味的是,去年10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曾向湖南省环保厅发出一份督办函,指出这个“经省环保厅批准的”建设项目,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环保部的意见,而且,水电站的部分坝址和隧洞建在了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要求湖南省环保厅责成天德公司“停工”,并对水电站项目的环评违规审批问题进行处理。

  村民们称,直到今年6月他们到环保部反映情况,才得知环保部曾发出过一份督办函,而8个月来,天德公司的水电站一直在建,没停过。

  为何环保部发函仍无法挡住工程的脚步?一份由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2006年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天德公司为县重点联系企业的证明》,或许给出了答案。《证明》中提到,天德公司是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为促进开发,石门县委、县政府将天德公司列为县重点联系企业,安排专人实施跟踪服务。”

  而潘碧灵副厅长向记者表示,省环保厅确实接到过环保部下达的督办函,并且函件一接到手,就转给了县里。“石门县政府部门接到函以后,已经几次作出了督促和协调,要求天德公司停工。”他说,“省里和县里,都是严格按照督办函来处理的。”

  此外,潘碧灵副厅长还告诉记者,早在这份督办函下达之前,省里和县里就已经在2008年对天德公司“私自改变取水口”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私自改变取水口属于违规建设,县政府早就勒令停工了,还罚了5万元,要求他们重新按照程序来申报这个项目。”他表示,在新一轮专家论证和取得平洞村村民的同意之前,工程是不会重新启动的。

  上述说法,遭到了覃业斌和杨生贤的强烈质疑。覃业斌告诉笔者,莫说工程在2008年就“偃旗息鼓”,直到今年10月,天德公司在“缓冲区”里的水电站,依然建得热火朝天。

  “是今年10月16日,老百姓拿着督办函的复印件,跟天德公司交涉,他们才勉强停的。”他说。并且,县里各个部门的领导几乎一致否认见过这份督办函,“哪来的按函办事呢?”杨生贤还告诉记者,县纪委书记杨俊甚至在见到复印件之后,声称“经他确证,复印件是假的,对政府不起作用。”

  同一事件,截然不同的说法,似乎让督办函的下落演变成了一场“罗生门”。

  为了拨开迷雾,记者致电环保部,经环保部生态司柏处长证实,这份督办函“确实是环保部下达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记者随后拨通了石门县县委书记熊大顺、县长杨琦明和纪委书记杨俊的电话。熊大顺书记向记者表示,县里对这件事“正在调查,调查期间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纪委书记杨俊否认天德公司项目由他牵头引进,只是在环保部、省环保厅批准了这个项目之后,由县政府提供协助和配合而已。至于具体审批了什么,杨俊表示“不清楚”。

  最后,记者从石门县环保局局长朱建业和林业局局长张国珍口中得知,二人在今年6月以前,“从没直接看到环保部的督办函”,都是在杨生贤拿到复印件之后,才亲眼见到的。当记者问及天德公司的工程建设“究竟何时停工”时,张国珍局长表示,“是在老百姓拿到函之后,才停工的”。

  但他同时强调,天德公司的水电站“已经通过环保部的审批了,可以建”。那环保部为什么又会在督办函里称项目建设是违法的?张国珍局长认为,是因为平洞村村民闹得太厉害,才“叫停”的,后又改口说“项目是省环保厅批的,总之县里没权力批。”

  在各方压力之下,水电站项目目前已经停工。对此,天德公司也是一肚子苦水:“3000多万元投进去了,谁来弥补我们的损失?”韦新国说。

  工程是否会继续,潘碧灵表示,还需要环保专家作出进一步的环境评估报告,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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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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