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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涨价 不听证是漠视民意

2010年12月13日 14:43 来源:生活新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日,兰州政府在没有举行听证会、只开了个座谈会的情况下,宣布上调天然气供热价格,涨幅近30%。市民表示,供暖季将多掏500多元,生活压力很大。(12月12日《京华时报》)

  在过去几年,各种听证会不少只听不证,几乎是“逢听必涨”,所以百姓戏称:听证会其实就是“听涨会”。而今在兰州,直接扯掉听证会这块“遮羞布”,谈笑间,一项涉及民生切身利益的公共产品就涨价了,堪称“逢听必涨”的“升级版”。

  我国《价格法》以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中都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政府部门搞听证,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座谈不是听证会,虽然“座谈涨价”很富有“创意”,但与法律意义上的听证相差千里。

  再者,兰州这次上涨天然气供热价格,也没有半点民意。据报道,物价部门在监审中,作为供热企业成本依据的“数据”,都是由供热企业自己提供出来的“会计资料”来判定的,至于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成本监审局曾称:“这个责任由供热企业自己负责。”仅凭单方“数据”即可定价,而无民意博弈,这样的定价有多少公信力?“座谈涨价”既然违法,熟稔法律的政府有关部门之所以堂而皇之上调天然气供热价格,说白了,就是拿法律和民意不当玩意儿,藐视法律,贱视民生民意。

  今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通知精神,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水电气等涨价措施。但是,兰州市却无视民生济困,在全国遏制物价上涨的紧要关头,顶风而上,大幅调高天然气供热价格,而且未经法定听证程序。对此,有关部门应该介入,对“座谈涨价”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不依法行政的官员给予惩罚,还公众一个“被涨价”的说法。

  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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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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