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废旧节能灯污染严重 专家建议建立回收体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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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扔废旧节能灯污染严重 专家建议建立回收体系
2009年12月22日 10:13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年起,我省通过财政补贴向全社会推广节能灯,使节能灯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单位,如何正确处理废旧节能灯就显得越发重要。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废旧节能灯都当普通垃圾处理了

  12月16日,记者随机调查了30个人,大多数人表示,只知道废旧电池要专门回收,从来没听说废旧节能灯也要专门处理,坏了都是随手扔进垃圾桶。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商场、超市后发现,也都没有专门的回收点。

  太原鸿运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董经理表示,对回收来的废旧节能灯“修修能用的就再转手卖了,不能修的就直接扔了”。他说,现在全省都没有专门回收节能灯的机构,因为废旧节能灯属于危险废物,从运输到实现无害化处理都需要特殊技术,费用也很高。

  当日,记者从太原市环卫局了解到,作为普通垃圾丢弃的节能灯和其他垃圾一样直接填埋了。

  灯管含汞污染水和空气

  虽然节能灯可以有效节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目前的节能灯管中基本都含有汞,其沸点较低,常温下即可蒸发。

  太原市环保局固废处处长谢宇琪介绍,一只节能灯管的汞如果浸入地下,将会造成180吨水的污染。而废旧灯管在破碎后,汞会以蒸气形式进入大气,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20毫克/立方米,而按规定汞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毫克/立方米。一旦空气中的汞含量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长期接触过量汞可造成中毒。

  专家建议建立回收体系

  山西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生态学博士、环境科学系主任王应刚认为,建立相应的回收体系,首先需要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分别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强制其为回收埋单。可以调整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激励政策,把一定比例的推广使用补贴转化为回收和处理补贴。另外,政府部门也要行使监管责任。一方面要科学设立回收网点,确定专门处理机构(或企业);另一方面要建立废弃节能灯管处理系统,保证被回收的节能灯能够得到安全处理。此外,还要通过长期的宣传,帮市民树立回收的观念。(记者 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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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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