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番禺焚烧厂停建 市民应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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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番禺焚烧厂停建 市民应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2009年12月22日 13: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毫无疑问,垃圾处理,是一件棘手的公共事务。而兴建垃圾焚烧厂,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对于这一公共事务的解决手段之一。但这一手段是促进还是损害公共利益,应该由政府与公众共同来认定,决定是否施行,而不是由政府单方面推进。近段时间以来有关番禺垃圾焚烧项目争议,就是政府与公众对于处理垃圾这一公共事务话事权的博弈。

  我们欣慰地看到,虽然一度出现了比较激烈的争拗局面,但总的来说,博弈的过程没有朝着激化矛盾的方向发展,而是不断地通过对话、沟通,公众不断地表达着自己的意见,而政府也耐心地倾听民意,通过官民互动,事态一步步地向良性方面发展——先是政府明确表示“环评不通过不开工”,而日前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明确表示:原选址番禺会江村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停了。至于原因,是因为在环评征求周边群众的意见时,“绝大多数人表示反对”。

  因为“绝大多数人表示反对”而停建之前“坚定不移推进”的垃圾焚烧项目,体现了政府对自己权力来源的清醒认识,对自身位置与使命的准确把握,也是对“权为民所用”的身体力行,这是值得称道的。

  而对于公众而言,这也是一次很好的训练,训练了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公共事务永远都不应该是政府的“单边行为”,公众的参与不可或缺,公共事务需要公众的热情和智慧,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唯有如此,公共事务方能实现公共利益。但愿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公众需要对公共事务继续保持热情与关注,不仅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如同番禺的业主关注番禺垃圾焚烧项目,也要关注表面上看起来与自身利益还比较遥远的事务。

  更重要的是,公民对许多公共事务的参与不仅仅是去督促政府,也需要负起自己的那一份责任。对于垃圾处理这件公共事务,垃圾焚烧厂停建了,我们每个人该做些什么呢?显然,每家每户,自觉地做好垃圾分类,就是责任之所在。也就是说,垃圾焚烧厂虽然停建了,但垃圾还得处理。这一事件应当成为一个契机,促使全体市民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否则,就真的只能等垃圾围城了。 (周云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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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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