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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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2009年12月28日 08:3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赵超 何宗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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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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