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压缩7080万吨社会单位用水 超标加倍收费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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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压缩7080万吨社会单位用水 超标加倍收费
2009年12月29日 11:37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明年,本市2.76万个社会单位用水指标将压缩7080万立方米。昨天市节水办公布2010年全市用水计划,对超额用水单位将严格实行累进加价制度,浪费水单位将被红色预警并通过媒体曝光。

  北京是资源性缺水城市,从上世纪80年代起,本市开始向社会单位实行计划用水,2005年《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出台后,市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管理,全面实行社会单位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总量,超定额累进加价。

  据市节水办介绍,今年提出的用水指标经过深入调研和测算,2.76万个社会单位用水指标被压缩,其中,国华电力、颐和园、首钢、京能热电等11个用水大户指标压缩了1000万立方米,其余单位和农业用水指标压缩了6080万立方米。用水计划指标一经下达,年内不再进行调整。确因用水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提供合理用水分析报告、水平衡测试报告,以及单位用水相关基础信息后,经严格审定后方可批准调整。

  对超指标用水单位,按规定严格收取超指标累进加价费用。根据该单位用水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对超出规定数量20%(含本数)以下、20%至40%(含本数)之间和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价的一倍、两倍和三倍标准收取。

  明年,将对用水单位按月进行考核和预警。对发生红色预警的单位,节水管理部门要到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有跑冒滴漏等浪费用水的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特别要对中央空调冷却水循环利用情况、施工用水、景观用水、洗浴用水、洗车用水、绿化用水等违反《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市节水办介绍,用水指标不包括再生水的使用,本市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使用再生水。按照当前的水资源形势,本市已于今年11月20日起,对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非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22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18元。(记者闫雪静 通讯员刘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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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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