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抑制煤化工产能过剩 违者要问责受处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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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抑制煤化工产能过剩 违者要问责受处理
2009年12月30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30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今日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李宁宁副司长在发布会上表示,要抑制煤化工产能过剩,对违反政策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进行严肃处理,来抑制产能过剩的情况。

  发布会现场有记者问到:“目前,各地建设煤化工项目积极性非常高,政府如何能够真正做到控制产能并确保这种调控有效?

  李宁宁指出,首先各级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3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管理。及时加强信息引导,采取经济、环保、法律等方面的手段,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方面的手段,综合地进行调控。同时也要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对违规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或生产,齐抓共管。政府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职责,违者国家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违反上述政策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要进行严肃处理,来抑制产能过剩的情况。(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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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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