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调查出租车企成本是尊重公众权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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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调查出租车企成本是尊重公众权利
2010年01月05日 14:43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局长孙建平表示,上海要组织全国专家对出租汽车企业进行成本和利润调查、监审,以实际成本为依据制定承包指标,既保证企业合理利润,又保障司机利益。“关键是让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成本和利润水平这笔社会普遍关注的‘糊涂账’越来越清晰、透明,从而稳步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收入水平。”(1月3日《新闻晨报》)

  如果仅仅是普通企业,只要合法经营与依法纳税,政府不应干预过多。但是,对出租车业来说,却远非这么简单。

  众所周知,目前的出租车行业,基本还依托于政府授予公司特许经营资格来运行,这种带有相对垄断的经营,因为一头握有宝贵的行政许可资源,一头涉及到司机和乘客的切身利益,其经营成本就决非是企业内部的事。但是,近年来一次次的出租车涨价听证会,涨价方出具的运营成本往往成为争议最大的糊涂账,听证的意义大打折扣。社会上长久呼吁的出租车司机待遇问题,也普遍没有得到实质改善。

  比如,前几年,北京出租车价在由1.6元涨到2元的听证方案公布后,有记者在听证前采访了部分听证代表,也有专家学者与“的哥”、市民们召开了民间研讨会,爆出了出租车公司一些闻所未闻的信息。比如,有出租汽车公司一年的“工作餐费”达174万元;有公司的“福利费”高达609万元;某公司党委书记月薪两万多元等,给听证方案“不得不涨”的基调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当前,“特许经营、公司代管”是出租车业的一种普遍模式,不能说最好,但起码目前还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是否仅为“一还一报”那样简单粗放?涉及公众利益事情,百姓本该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上海市调查出租车企业成本以掌控运价、保障司机利益,引领了政府细化公共服务的风气之先,既是以人为本、文明行政的体现,也是对公众权利的尊重。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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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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