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煤气罐回收单个最高57元 三种情况细分回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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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煤气罐回收单个最高57元 三种情况细分回收
2010年01月05日 17:03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10万户居民告别扛煤气罐的日子,成为本市“老楼通气”工程的受益者。记者上午从市燃气集团获悉,“钢瓶系列回收方法”近期已出台,15公斤液化气钢瓶回收价格最高57元。

  近日,部分市民反映,一些老旧楼房已通气,但煤气罐的回收工作至今没能跟上,既没有明确的回收日期也没有处理意见,放在家里既占地方更是安全隐患。不得已,一些住户只得将煤气罐卖给走街串巷的小贩。

  对此,记者从市燃气集团了解到,他们已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系列回收方法。

  根据回收方法,如果钢瓶号码与登记号码一致,15公斤液化气钢瓶回收价格为57元;如果号码不一致,15公斤液化气钢瓶回收价格不会高于57元。据了解,本市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液化气为15公斤规格的液化气罐,个别地区其他规格液化气罐参考此标准。

  居民遇到煤气罐回收的问题,可拨打电话68316077。

  回收方法分三种情况

  登记号码一致 能现场交回钢瓶:用户持有的液化气钢瓶号码与《钢瓶使用登记证》上登记的钢瓶号码一致,且能现场交回钢瓶的,市燃气集团液化气公司按照回收15公斤液化气钢瓶价格及标准,由工作人员发放相应款项,并在《回收〈钢瓶使用登记证〉及液化气钢瓶协议书》上注明“钢瓶已交回,款已付”,由用户签字确认。

  登记号码一致 不能现场交回:用户持有的液化气钢瓶号码与《钢瓶使用登记证》上登记的钢瓶号码一致,但不能现场交回钢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回收<钢瓶使用登记证>及液化气钢瓶协议书》上注明“钢瓶未交回”,由用户签字确认。

  现场办理结束后,用户可持《回收〈钢瓶使用登记证〉及液化气钢瓶协议书》到指定的站点办理回购手续。

  登记号码不一致:用户持有的液化气钢瓶号码与《钢瓶使用登记证》上登记的钢瓶号码不一致,由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在《回收〈钢瓶使用登记证〉及液化气钢瓶协议书》上注明“钢瓶号不符”,由用户签字确认。

  用户可到液化气公司安德路供应站,按照市场回收15公斤液化气钢瓶价格及标准自愿出售。这一价格不会高于57元。(记者李洁 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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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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