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企年净利润率17.5%?听证代表鸣不平(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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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企年净利润率17.5%?听证代表鸣不平(3)
2010年01月22日 11:1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部分与会代表表示,在一些用水是作为营利目的的行业中,最应该使用价格杠杆促使商家节约用水,而不能将他们浪费用水的成本转接到将用水作为基本保障的普通居民身上,否则既不合理也不环保。

  特种水用量仅占0.86%

  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鸿林表示,特种水不涨价的原因在于,广东省物价局2008年曾出台文件,要求不断缩小各种分类水价之间的价差,原则上不能扩大这种价差,按照文件精神,价差不宜拉到更大。

  “而特种水用价过高也会有负面的问题,例如有些城市出现了特种水用户采取别的方式来规避高水价,专门运居民用水用于特种水行业,或出现特殊行业专门运工业用水卖给特种行业,赚取差价。”彭鸿林解释,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特种用水价格不做调整。

  对于一些代表“特种水应该承担一部分居民用水的涨幅”的建议,彭鸿林说,根据水务集团统计,目前特种用水占用水总量比重只有0.86%,即特种水价格提高1块钱,居民用水价格也只能下降1分钱。

  城中村水费居高不下

  城中村水费问题被过半与会代表提出,人大代表王玉梅、专家代表王丽都表示,在她们的回访过程中,都发现城中村的用户无法享受到22立方米以下的水价优惠,因为大部分的城中村租客都并非一户一表,而是一楼一表,“一个房东的房子是24户,22立方,一家租户平均不到1立方,肯定不够,有些居民用水的价格甚至赶上了特种水的价格,即6-7块那么多。”

  人居环境委的代表江杏辉的调查也显示,出租屋租户使用了很高的水价,有些达到了6元/立方米,有些是用超额水价,3.8元/立方米都有,原因有几方面,包括多层收费、房东将超额水价转嫁给租户或房东违规提价等原因。

  超额水费系楼层加建

  水务集团部长张景霞解释说,目前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规定,城中村每栋村民自建楼享受到8户用水指标,即176立方米,但事实上不少自建楼都有六七层,实际住户远远超过8户,因此肯定会有超额水价,“水务集团没有任何压低用水户用水指标的企图,超过基价部分的水费,并不是水务集团的收入,是需要上缴给财政专户的。”(记者 邓淋彦 石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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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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