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垃圾处理方式 近七成人不赞成一埋了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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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垃圾处理方式 近七成人不赞成一埋了之
2010年01月27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7.8%的市民不赞成垃圾“一埋了之”,48.6%的市民不赞成“一烧了之”,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昨日公布的广州生活垃圾处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为破解“垃圾围城”困局,85.9%市民认为广州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且时间已经成熟。

  超九成市民愿配合垃圾分类

  这项于2009年12月开展的调查以随机抽样和配额抽样相结合方式进行,涉及广州市12区(县级市)1006位不同职业、学历、收入的居民。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形成了多方面的共识。六成受访市民认为广州生活垃圾问题“严重”或“较严重”,其中认为“严重”的比例居多,为40.9%。高达96.4%的市民认为“文明处理垃圾是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

  85.9%的市民认为广州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且时间成熟,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大幅上升了20个百分点。如果在自己居住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超过九成人表示会积极配合,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上升了10个百分点。

  近九成人呼吁垃圾分类立法

  对于垃圾处理的方式,主流民意不赞成“不做分类减量”就全部填埋或焚烧发电,93.0%的市民认为“垃圾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首先要进行分类减量。” 调查也显示,67.8%的市民不赞成“一埋了之”,48.6%的市民不赞成“一烧了之”。

  不赞成者主要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认为“一埋了之”会污染土壤、水质,“一烧了之”会带来废气污染等,而且认识到垃圾是可以循环利用的。

  对垃圾分类,市民的立法需求已十分明显,88.4%的人认为“应该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变成每位市民的义务”。虽然民意对垃圾分类已形成强大共识,但85.9%的市民仍认为“市民会接受垃圾分类,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

  公开招标选择垃圾处理企业

  与“垃圾分类先行”一样受到调查市民高度支持的是“公开招标专营企业”。超过六成受访市民主张垃圾处理专营企业选择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只有两成五的人主张“政府指定”。 (记者吴江、通讯员梁幸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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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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