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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时已列入日程
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曾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组长,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当时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职能是,加强对能源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能源对外合作等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的领导。
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国家能源局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随即撤销,并将其办公室职责、国家发改委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和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一并划入国家能源局。
机构改革时埋下伏笔
“其实早在国家能源局成立的同时就已确定要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并入其中的仅是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些人员编制。”国家能源局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2008年3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做出说明称,“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体现对能源工作重视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国务院以最高规格成立能源委员会,主要是体现对于能源工作的重视,虽然这一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工作小组职能基本相同,但“在名称上显得更为正式”。
林伯强认为,能源局成立接近两年,总体运行良好,此前各界担心定价权仍然由发改委持有可能造成的矛盾,目前来看并不明显,“因为能源局毕竟是在国家发改委下面运行,但是如果考虑将其升格为能源部,还是让它自己拥有定价权更为合适。”(记者钟晶晶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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