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36个大中城市中接近一半实行了阶梯水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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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36个大中城市中接近一半实行了阶梯水价
2010年01月29日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9日电 国家发改委29日在其网站发表文章《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文中指出,2009年,国家以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已经普遍施行。

  文章提到,在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同时,国家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对超过基数或定额用水,实行较高价格,以切实提高居民节水意识,更加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节约的作用,同时尽量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截止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已经普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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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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