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09年水价改革工作有四个特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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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2009年水价改革工作有四个特点
2010年01月29日 1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9日电 国家发改委29日在其网站发表文章《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文中指出,2009年,国家以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总结2009年水价改革工作,至少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就是以促进节约用水和污水治理为重点,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二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自行决定水价调整的时机、幅度或标准。三是统筹兼顾。在推进水价改革时,充分考虑节能减排、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防止顾此失彼。四是完善机制。把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水价改革的关键环节来抓,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这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深化水价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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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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