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每吨上涨0.3元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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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每吨上涨0.3元
2010年02月01日 16:0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2月1日起,南昌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最终到户价由每吨1.68元调整为每吨1.98元。

  与此同时,2月1日后南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也由每吨0.50元调整为0.80元。为照顾低保户,南昌市将给低保户提供每月每户3元的用水补助。

  此外,经营性企业、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也由每吨0.70元调整为每吨1元。(记者陈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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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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