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告知方式弊端多 催缴电费岂能一贴了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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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告知方式弊端多 催缴电费岂能一贴了之?
2010年02月02日 14:38 来源:太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杨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前天晚上,家里突然停电,这让她莫名奇妙,事后才知道因为没有看到电费催缴通知单,错过了交费时间而被供电部门强行停电。

  据了解,不少居民有着相同的经历,贴在门上的电费催缴通知单不知何时丢失,而居民又对用电量失查,遭遇断电时只能自认倒霉。杨女士认为,电费催缴通知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杨女士说,她家住水西关南街某宿舍,该宿舍所有用户的电费催缴通知单都被贴在单元门上,而每次贴完都会丢失一部分,她就是因为没有接到电费催缴通知单而错过了交费时间。如今除了被供电部门强行停电外,还要支付滞纳金。电费催缴通知单贴在门上,户主姓名、门牌号、欠费金额等都写在单子上,一目了然,每家的隐私暴露无疑,同时因为经常丢失,给用户造成了很多麻烦。

  很多市民都和杨女士有相同的看法。记者走访时不少市民表示,多年来,我市一直沿用的传统电费催缴告知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不仅暴露用户隐私,而且还极易丢失。再加上电表数无法自查,用电量估计出现偏差后,用户只能自认倒霉,无形中倒添了诸多烦恼。

  据了解,合肥市已改变了原有的电费催缴通知方式,而是采取集体张贴用电通知单的方式,即每月定期在小区公告栏上张贴通知单,通知单上有当月电量、电价、电费数额、电费结余情况、拖欠电费情况等。居民们一目了然,按需交费,既保护用户隐私,还不易丢失,此举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另外,杨女士建议,对于初次或第二次,可以采取电话、手机信息等方式通知,成本低廉且快捷。对于第三次通知,可以采取邮件送达的方式,一方面比较正式、严肃,另一方面又可确保居民隐私权利不受侵犯,相对人性化。(记者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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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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