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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能源委应在管理体制上有所突破
2010年02月03日 08:4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担纲一把手,统领能源相关行政机构和能源企业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权力调配各种资源,推行强有力的管理和协调手段。

  酝酿已久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终于成立。早在2007年11月,笔者就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扶持新能源刻不容缓》,呼吁能源产业是关乎国家经济和社会全局的产业,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行政管理和协调部门,加强综合战略管理,统筹能源产业的规划,保证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开展市场预测和提供信息服务。而制定能源产业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实施产业政策,改变管理上的部门分割,无疑是时下解开石油难题、激活新能源产业的最实际做法。

  能源委员会将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能源机构,它改变了中国自1993年撤销“能源工业部”以来17年没有一个统一能源管理部门的不正常状况。以往副部级的能源局,协调其他相关部委盖个章、批个文是有些困难的,甚至连能源产品的价格都只能向企业提建议而不能作指导性定价。不难想见,它怎么管得了正部级的央企?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担纲一把手,统领能源相关行政机构和能源企业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权力调配各种资源,推行强有力的管理和协调手段。实际上,国务院在5年前就曾为了研究和协调能源管理的政策等问题而专门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能源办”。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如果同样作用仅限于在一些重大问题和宏观问题上起草政策或提出建议,而不能更实质性、具体地参与到日常能源管理工作中来,那么能源委就难以如人们期待的那样,如愿以偿地促成能源管理的协调、理顺。

  从国家行政体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来看,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源管理、生产、储备、进出口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和指导,是能源委今后一段时期必须在能源的行政管理结构上有所突破的。从中国目前的能源产业、能源储备和能源进出口等宏观来看,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加强民生能源工程建设,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扩大利用海外能源资源,是整个国家能源产业必须致力的方向。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产业升级,大力推进发展新技术环保型能源和核电、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能源需求,而且要着眼未来,谋划和建设可持续的能源体系。

  回首若干年来的能源供应,2008年的雪灾和2009年底的暴雪天气造成的电力和煤炭的供应短缺,凸显了中国能源储备和应急的不足。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地域广阔的中国灾害性天气频发,带来了电力、石油、煤炭等能源供应的压力。因此,建立完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导致的能源供求短缺已迫在眉睫。上世纪50年代,日本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石油储备义务,70年代初加入国际能源机构后,建立了政府石油储备;美国根据能源法从1975年起历时10年苦心经营完成了整个石油储备的建立,其储备相当于150天的进口量,其中政府储备为53天的进口量,仅占1/3,企业石油储备远远超过政府储备;韩国目前石油储备也一直保持在相当于75天消费量的水平。

  中国也需要强有力的能源法和能源储备法。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国,随着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到超过50%,石油安全问题已凸显严重性,加快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已经刻不容缓。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商业能源储备,逐步向民营企业开放石油销售市场,特别是石油进口。无论是能源行政管理、能源产业结构还是能源战略储备,都需要政府、企业和民间的足够重视。用开放的心态、开放的机制才能顺应开放的市场,才能管理好开放的市场。国家能源委员会能否带领中国能源走上新的征程,还要看实绩。

  (作者韩方明 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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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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