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垃圾分类:对居民要求近乎苛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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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垃圾分类:对居民要求近乎苛刻
2010年02月10日 15:03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作为我们的近邻,日本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有着非常成熟的体系。而且分类非常细致,如纸类、塑料、食品残余、旧家具、旧电器等,都要分别回收,而且每样垃圾还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才能扔,如果扔错了垃圾甚至会受到罚款。

  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陈军介绍,在日本,假如每周一是规定扔纸类垃圾的,居民却错把食品垃圾扔到了回收处,那么就会给整个垃圾处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比如这些食品垃圾在运送中,就会对其他的纸类垃圾造成污染,导致许多纸回收后却无法再次利用。而回收公司,在发现之后也会经调查找到扔错垃圾的居民,按照规定可以对居民进行罚款。

  在日本,垃圾的回收工作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并非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而是各大回收公司,一般来说这些回收公司都是一些企业直接建立的,比如专门回收纸类垃圾的公司,就是由造纸厂建立,回收后的纸类垃圾直接再次利用制造成纸,其他依此类推。

  而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日本在垃圾处理方面对于居民本身的要求近乎苛刻,不但有刚才提到的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扔垃圾,部分垃圾还需要居民按规定要求处置或包装好才可以扔,比如牛奶瓶子就必须是居民自己洗干净了才可能扔到回收处,如果不洗?当然是罚款!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在处理一些大型的家具、家电类垃圾时,还需要居民自己买单,也就是说要先付一笔费用,才可以将这些垃圾扔到回收处。陈军解释说,这是因为日本政府在这一问题上采用“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所以居民需要为自己投放到社会上的垃圾买单。而目前沈阳即将开始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实际上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 (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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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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