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深圳能否“禁改限”?(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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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放烟花爆竹 深圳能否“禁改限”?(2)
2010年02月26日 09:13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建议

  能否只在指定时段地段解禁?

  “香港每年会搞烟花晚会,(除指定地点外)其他地方则不允许乱放,深圳能不能学习香港,划定一定的区域,如在海边或人少空旷的广场和区域燃放?”10多年来一直关注鞭炮燃放的市民代表、红十字志愿者赖嘉河的建议得到专家的肯定。

  文化学者、凤凰卫视策划人胡野秋也认为,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习俗,管理者应考虑好“堵”和“疏”的问题。随着我国第一批禁鞭城市如北京、上海、西安等城市已全面解禁,深圳与其让一个禁令形同虚设,倒不如让禁令变得更人性化一点,“比如只在某些时段、地段解禁”。

  但宋光明表示,在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的燃放上,国家有非常严格详细的规定,必须是有资质、受过培训的人员才可燃放。这后面其实蕴含着很大问题,即行政成本。如果现在由禁改限的话,成本就会增加,需要更细的管理。“禁改限之后,限放区要管,燃放区也要管,不能燃放地区还要专门去看有没有人放(烟花爆竹)。到时只要是相关职责部门都要派人去监管,也就是说在燃放这个行为上必须精细化管理,就要增加成本。”

  不过,赖嘉河当即对此表示,如果禁令开放出现人手不够的话,作为志愿者,他愿意和同伴们一起参与管理。

  能否设定深圳燃放标准?

  尽管有增加政府行政成本的担忧,但胡野秋仍然认为“改禁为限”是未来的大趋势,并提出了对解禁的一些看法。他认为首当其冲的是要严格控制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什么燃放烟花爆竹屡禁不止?因为其销售本身对拉动当地经济很重要,这样就造成了对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姑息,所以限制生产和销售才是堵源头。”

  而对于普通市民,他认为城管局等部门可以制定出一些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准,比如鞭炮的响声不要很大、哪些鞭炮不能在深圳燃放、燃放的鞭炮应是经过审批等,把燃放的危害限制到最小。

  但宋光明说,生产、销售、运输是一个完整链条,深圳只是属于这个产品的终端,只涉及到销售行为。同时,深圳没有一个专门储存烟花爆竹的地方,只有整个链条都建立起来,才能达到禁改限的程度。他仍然认为,目前深圳还不适合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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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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