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能源富集地区民间资本的出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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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能源富集地区民间资本的出路
2010年02月26日 10: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总体现状来看,在商业银行向城市集中后,农村金融体系和运作机制仍然存在严重缺陷,资金供给短缺是最主要矛盾,为此应该大力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和自然资源富集地区,积累了数量可观的民间资本。比如浙江的温州地区,晋陕蒙的煤炭、石油开发地区。据有关方面的调查,截至2009年2月末,山西省民间融资规模在1700亿元左右,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6.77%,其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另外至少有2500亿元民间资本压在“煤老板”手里有待激活。对于大量民间资金来说,实业做不成,面对日益强烈的通胀预期,谁愿意让自己的血汗钱贬值蒸发?

  一边是“就差钱”,一边是“不差钱”,许多农村地区普遍出现了金融困局。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许多专家学者就呼吁有效利用民间投资,以抵消外需急剧下降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缓解就业压力。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民间资金并未大量进入投资领域,部分闲置资金流向投机市场。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泡沫的挤压,再加上人们普遍加大的通胀预期,政府异常宽松的货币政策肯定难以长期为继。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何在?笔者认为,民间投资应该是合理、不二的现实选择。一旦政府投资降下来以后,只有民间投资及时跟进,我国经济发展才能说进入良性循环。

  二

  现在我国农村出现的金融困局可以用金融抑制理论来解释。

  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等于1973年提出“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分析一些国家通过人为的低利率政策,抑制金融需求,对传统和民营部门采取歧视性的信贷政策以及严格的外贸外汇管制手段,以牺牲金融自身的发展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导致金融发展停滞和波动进而严重制约经济,形成金融与经济发展互相掣肘、双双落后的恶性循环,这就是“金融抑制”现象。破解的办法是金融深化,尤其是投资不能仅仅依靠内源融资。

  该理论主张:在发展中国家不完全的市场环境中,必须扩大金融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挖掘国内闲置资金,提高国内金融资本的存量,并使之向生产性投资转化;在金融领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政府对货币金融体系的管制,放开金融市场,提高实际利率,让利率既反映金融资产的供求状况,又反映替代现时消费的投资机会和消费者延迟消费的机会成本,沟通消费和投资,增加投资的总量和效率,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病根找到后,对症下药成为可能。但是从现实操作层面上来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长期的事情,在短期内可行的办法就是现在应该及时推出新一轮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哪怕是三条五条),给地方性金融松绑,促进民间金融事业的发展。这么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要破解民间投资的行业准入难题,必然涉及到“条条块块”既得利益的调整,监管部门担心看不准出问题被问责,所以阻力不难设想。因此,鼓励民间投资的新政策必须在制度上有更多的突破与创新,并在具体操作环节上给予明确规定。

  三

  生命之树常绿,理论总是灰色的。其实我们一些地方的试点实践已经可以基本回答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资本的问题。

  以小额信贷为例,2005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和内蒙古五省区实行小额贷款试点,建立主要由私有资金投资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山西平遥已经成立了3家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成立了50家。分析这两个率先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

  第一,在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在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很大的发展前途,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县域地区由于其他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造成的信贷缺口。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可望走出一条小额信贷的“中国模式”,推动世界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因此,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大力发展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选择。

  第二,民间投资是有效增加就业和推动市场消费的主要力量。近年来我们的压力主要不是来自经济的增长速度,而是就业和扩大内需这两大难题。所以,尽快给民间资金找到合适出路,不仅有助于为目前过热的投机市场降温,使其重回理性轨道,就改善经济增长方式而言,提高民间资本在整体投资中的比重,也是实现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

  第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与国有金融业的进入壁垒。我国现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是由各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按照企业法人而不是按照金融机构法人来管理的,公司也未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因而并没有纳入银行业监管体系。

  然而,小额贷款公司显然从事的不是实体经济性质的工商业务,而是虚拟性质的货币信贷业务。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情况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根源在于我国金融部门实行国有银行垄断经营体制。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本质上说是金融机构,但它是由私人资本构成的。因此,同其他垄断行业一样,它们要进入国有垄断的金融领域必然要遭遇各种各样的壁垒,这些壁垒综合地反映出来就是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地位的不承认。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体外运转,无论从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发展,还是整个金融管理体制的运行和风险都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因此,肯定小贷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对于金融业引入竞争,提高国有银行的运营效率,打破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都具有深远意义。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其资金是私人性质,且公司规模小,普遍实行出资人直接控制的古典企业模式,基本不存在代理成本问题。在这种体制下,我们已经看到,每个公司都在尽力发展出一套符合自身和当地实际的风险控制机制。但这些公司毕竟属于金融领域的“新进入者”,它们对资金运用规律方面的认识和掌握很有限,我们也已看到,一些小贷公司在追求高收益时有忽视风险控制的倾向,比如单笔贷款额度太大,也比较集中等。此外,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突破了“只贷不存”的最初限制,以各种方式在吸纳外部资金。这就会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外部人的资金就会因代理成本的存在而面临收回的风险。尽管小贷公司属于典型的“关系型融资”,声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约束机制,但假如违约的利益大于维护声誉成本时,理论上讲,外部人的契约资金会失去保险。因此,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委托——代理关系的增多,对其风险的监管是必要的,甚至需要设计针对这类公司信贷的某种避险机制。

  总之,部分民间资本向信贷资本的合法转化,不仅为破解“三农”贷款困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且对于资源富集地区民间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提供了风险可以控制、较为安全的平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比较好的。但由于其在金融市场上所占份额过小,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的发展才可能趋于成熟、彰显效果。因此,我们对待金融制度创新产物,应该保持必要的耐心和宽容,及时采取得力的扶持推动政策。

  (作者李劲民 系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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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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