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壳牌加价14亿 Arrow同意售出资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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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壳牌加价14亿 Arrow同意售出资产
2010年03月23日 08:2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00857.HK,601857.SH)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在上调报价14亿元人民币之后,澳大利亚Arrow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终于接受3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39亿元)的收购价格。

  3月22日,中国石油正式宣布,Arrow董事会一致同意向股东推荐接受双方提出的联合收购Arrow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提案。

  至此,中国石油和壳牌与Arrow达成收购协议。上述交易最终还需要通过澳监管部门批准以及Arrow股东同意。

  上调报价14亿元

  中国石油昨日(3月21日)披露的收购条款称,中国石油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澳洲壳牌共同成 立 的 合 资 公 司 CSCSG(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已和Arrow公司董事会就收购提案签署协议。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将以每股现金4.70澳元的价格收购Arrow公司所有股份,总收购对价为35亿澳元。

  据中石油内部人士透露,联合竞购的资金可能是由两家企业一半对一半的方式出资。

  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一般这种股权收购都需要高溢价,低了对方不买,对于股东没有吸引力。

  中国石油表示,该收购不仅在价格溢价方面具有吸引力,还使Arrow公司股东得以兑现其在昆士兰州煤层气资产的股票价值。

  “不能光看股价,还要看Arrow的业绩,”招商证券石化分析员裘孝锋说,“因为现在没有Arrow业绩的具体数据,无法评论收购是否划算。收购本身是为了获取天然气资源。”

  最终获批可能性极大

  根据收购提案,合资公司将拥有Arrow公司在昆士兰州的煤层气资产和国内电力业务,澳洲壳牌在昆士兰州的煤层气资产,以及澳洲壳牌在格拉德斯通市(Gladstone)柯蒂斯岛(Curtis)的拟建液化天然气厂址。

  此外,该收购提案尚需满足若干条件,其中包括监管部门批准以及Arrow公司股东同意。

  国家信息中心能源经济师牛犁对记者表示,澳当局是否批准要看收购资产的大小和重要程度,再说这次与壳牌联手,政治风险会小一些。

  Arrow公司将于2010年7月中旬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就此收购提案进行投票表决。(记者 喻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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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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