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再上路 辅业界定"老大难"输配电价"绕不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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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改再上路 辅业界定"老大难"输配电价"绕不开"
2010年04月15日 16:16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所长陈仲提交了一份“关于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执法检查”的建议。

  事情起因于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了国网公司对其上游的两家上市公司——平高和许继的收购,此前该企业还成立了数家上游子公司。建议认为这样的并购违反了《反垄断法》,弱化了推进行业以“主辅业分离、突出主业”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的力度,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电力行业深化体制改革和垄断性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并将严重损害其他同业竞争者的利益。对此,陈仲代表提出了应对的方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反垄断法》执法检查,对已经实施的违反《反垄断法》的错误行为要责成国务院有关部委坚决纠正。

  有意思的是在上交建议后,陈仲记忆中24小时内接到超过50个“关心”的电话,以及一次又一次的“被面谈”,多数人的目的是希望他能撤回“建议”。

  主辅分离“另辟蹊径”

  这只是盘根错节的电力改革中的一个小切面而已。延绵近10年的电改呼声几乎已令人麻木。2010年初,两度被搁置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再次出现在有关领导的办公桌上。与2007年出台的方案相比,完善后的方案总体方向保持一致,并未大改。

  不过,关于“辅业“的进一步改革重组,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改革的重点是,在早已经从国网中分离出来的四大辅业集团之间进行重组,这四大辅业集团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和葛洲坝集团,目前均由国资委直接监管。四大辅业集团重组成两家,水电建设集团和水电顾问集团组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葛洲坝集团和电力顾问集团组成中国电力工程集团。电网企业中区域、省级电网企业所属的勘测设计单位,火电、水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等辅业资产有可能全部被分离,划入上述新组建的两大集团,保持独立法人地位,最终形成两家“辅业企业”。不过,直到目前,权威部门没有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去年,有媒体称葛洲坝集团可能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进行重组。这一“失实”报道引起两家当事企业强烈不满。那么,今年情况又将会怎样?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认为,业务相同的辅业企业有可能进行重组。不过,目前有的企业已整体上市,重组会比较困难。

  据了解,当初的四家“辅业集团”中,葛洲坝集团已经于2007年实现主体整体上市。水电建设集团于2009年11月27日创立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主体整体上市。此外,“辅业集团 ”的业务范围已经今非昔比,延伸到了电力行业外,铁路、公路、房地产等,重组难度进一步加大。但四大辅业集团如果重组,必将为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开辟新路。

  与一般央企主辅分离不同的是,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更深远的影响是:它关系到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对于垄断环节电网运营成本的核定。“这一步无法完成,电价改革及电力市场化建设都无法落实。”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围绕如何对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进行主辅分离,仍存有不少争议。其纷繁复杂的情况,正考验着主管此事的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等政府官员的智慧。

  “两度搁置”的改革

  2002年国务院公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俗称“5号文件”)就将“主辅分离”列为继“厂网分开”后的又一重要任务。 2004年底,国家电力改革领导小组将第一份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决策层,业内对此充满期待。但正式文件还未出台,“电荒”开始在全国蔓延,随后几年,电改办牵头制订了多个版本的改革方案,都因阻力较大,部委之间意见未能统一等问题而搁浅。电力改革“主辅分离”的时间表一延再延,国家电网公司却在这期间茁壮成长,“差不多大到不能动的程度”。

  2007年底,由国资委会同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相关部委共同操刀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正式浮出水面,但2008年,由于南方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电力设备大量损坏,该方案被搁置。中国电网遭遇最严重的一次灾害引起了多位专家对国网公司垂直一体化垄断模式和一味强调建设大容量、远距离的大电网行为的批评。但据传国网公司在大力宣传抗冰保电成就的同时,也成功游说有关部门放弃既定的主辅分离改革。

  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表示,目前电网主辅分离最大的障碍是主业与辅业如何界定的问题,各方存在不同看法。在2008年初南方大范围冰雪灾害对电网造成严重破坏以后,电网企业提出原界定为辅业的电力设计、修造及送变电施工等企业应界定为主业,以能更好应对突发情况。此后,对于主辅业界定就一直存在着争议,也耽误了主辅分离的改革进程。

  可以说电改方案提出7年来,除厂网分离外,少有建树。更严重的是,随着电网公司不断做大,部分改革有“偏轨”的迹象。以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为例,这几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部分供电企业强制“代管”、“上划”、“控股””原属地方的趸售县及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与改革的初衷南辕北辙。

  电改各环节环环相扣,一个环节“卡壳”,其它改革也基本无望。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主任贾英华表示,只要主辅分离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电力行业的一些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治。

  直购电依然绕不开“输配电价”

  除了主辅分离外,“输配分开”改革在长期搁置后,也再次被有关部门提上了重要的议程。 在2010年1月18日召开的国家电监会工作年会上,电监会主席王旭东表示,将在今年推进落实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工作并促进实施,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电价改革工作,拟订输配电体制改革方案。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扩大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工作。这也被业内认为是加快“输配分开”的重要步伐。但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表示,尽快分电压等级确定大用户输配电价水平可以说是大用户直购电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由来已久的老大难问题,一直影响甚至制约着大用户直购电的开展。

  据黄少中介绍,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大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型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输配电价核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限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文件仅对输配电价作出了初步的、粗线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初步测算,各地电价水平有相对偏低的,有相对合理的,也有相对偏高的,可能影响和制约供需双方直接交易积极性。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黄少中个人认为,一方面要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步伐,尽快以输配电成本为基础,分电压等级来确定大用户的输配电价水平,体现“电压等级越高,距离越近,电价水平越低”的思想和原则。从近期看,在制定实施方案中,应该把握这样的原则:即大用户直购电输配电价水平应低于平均输配电价格水平,因为它是接入高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价格,不存在配售电的费用。同时,也不能高于未实施大用户直购前的水平,而且应尽可能降低一些,这样才能让各方面信服和认可。

  黄少中最后坦言,在处理这个复杂问题上,只能建议各有关方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点,让一下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记者 于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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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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