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此举意味着我国资源税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专家表示,选择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一方面有利于缓解该地区财力紧张状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表明了中央推动新疆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新疆作为资源大省,试点工作将为改革在未来全面铺开吸取更多经验。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现有从量计征方式已经脱离实际,资源税收入不能随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指出,从价计征方式间接提高了资源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一定程度上限制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促进节能减排,符合国家目前倡导的低碳经济。
目前我国经济已处于止跌且稳步回升阶段,虽然物价在上行过程中,但专家普遍预计今年不会出现严重的通胀压力,因此当前依然是资源税改革的较好时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虽然4月份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增幅达到6.8%,但总体而言仍然属于温和增长。中央决定在新疆率先推出资源税改革试点,必然已将价格因素考虑在内,不用过分担心改革会增加通胀压力。
贾康说,在新疆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将极大改善新疆地方财力紧张的局面,体现了中央支持新疆加快发展的决心。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暂时搁置,一次是2007年担心经济过热时推出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在新疆率先试点对两大石油公司业绩直接影响较小。对于中石油而言,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10%,中石化在新疆的资产相对较少。
记者从中石油了解到,2009年中石油上交地方财政的资源税是32亿元,如果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在全国推开,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油价80美元一桶时,每年上缴的资源税约相当于目前的七倍。
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主要产地,支持在新疆率先推广资源税改革,并呼吁借助资源税改革时机理顺资源性产品的税费体制和机制,希望相关部门考虑修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标准。(记者罗沙、韩洁、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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