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3日电(记者 陈冀)为推进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等多个部门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广东省将开展拉网式电价大检查,对于电力价格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据介绍,当前电力价格违法行为林林总总,如部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一些电网企业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推迟或者降低标准执行对高耗能企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又如部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超越管理权限,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双边交易等名义变相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实行优惠电价;电网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政策,压低或变相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电网企业以超发电量,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以及以优惠电价为名,转嫁优惠电价损失,强制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等。
广东省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将采取省直接检查和地方同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该省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应查的单位能全面覆盖。检查的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检查范围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有火力发电企业、各市供电局、相关高耗能企业。检查的时限为2009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情况,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重点是全面纠正优惠电价,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坚决执行脱硫电价,整顿规范上网电价。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指出:“此次检查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并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欢迎社会各界对发现的各类电力价格违法行为通过“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广东省物价局将及时进行严厉查处。”
孙庆奇强调指出,对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坚决进行公开曝光。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纠正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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