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侨乡传真
    南宁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月底前全部开工
2009年10月14日 17:10 来源:南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13日,广西南宁市召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推进会,以加快项目推进。截至10月10日,南宁市共获得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772个,资金8.55亿元。通过这些项目,南宁市部分廉租房、饮水安全、沼气使用、义务教育等民生问题将得到改善。

  南宁已获中央资金8.55亿元

  会上,南宁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3个部门分别通报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及督察和整改落实等有关情况。部分县区和主管部门也对未开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截至10月10日,广西自治区已陆续下达南宁市共4批扩大内需新增项目772个,中央资金8.55亿元,分4个批次落实完成。

  这是近年来南宁市获得中央投资最多、最集中的一次。项目数量多,覆盖领域广,解决基层困难和民生问题的力度、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全市将解决4469户低收入群众廉租住房问题;解决23.1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1.2万户家用沼气使用问题;解决6.34万户农村人口享受读书、听广播、看电视等基本文化服务问题;解决42.7万农村人口体育健身娱乐休闲问题;并进一步改善农村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和特殊教育等方面问题。

  目前,第一批次的252个项目实现100%开工,资金100%落实到位;第二批次的161个项目已开工157个;第三批次191个项目,已开工36个;第四批次168个项目,已开工11个。

  会上透露,对于无法落实“三个百分百”的项目中央资金将被回收,减少后续项目资金安排,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所有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长林表示,所有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县区负总责,限期完成。要采取非常办法,开设绿色通道,强化窗口服务和并联审批,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地、环评、设计、前期经费等突出问题。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强化指导,加强协调,配合协作,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全力支持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刘长林要求大家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组织推进项目建设,严禁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扩大规模超标准或缩小规模降低标准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规范资金拨付,严禁截留、滞留、挪用和挤占建设资金,要确保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针对南宁市第二、第三批项目投资完成率偏低的情况,刘长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析问题,落实责任,通过采取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抓好新建项目开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好督察发现问题项目的整改、抓好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强化领导责任等八项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打好南宁市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攻坚战。

  新闻背景

  去年11月以来,中央大规模扩大投资,出手快、力度大,涉及领域广。据了解,到明年底,中央将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4万亿元。

  到目前为止,已分4批下达了3800亿元,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节能环保生态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优先安排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够尽快采购设备和材料的项目。(黄伟国 蒙胜)

    ----- 侨乡传真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