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新规保残疾人权益 争创残疾人工作示范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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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出新规保残疾人权益 争创残疾人工作示范市
2009年11月18日 10:34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哈市近日出台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新落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须达到100%。公共停车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

  《方案》规定,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承担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重度残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给予保险费资助;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保证上岗残疾人工资达到或超过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方案》规定,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全部纳入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在已有救助金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低保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加发低保金的做法及标准给予照顾。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并逐步扩大个体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面。

  《方案》同时规定,影视节目普及推广手语和字幕,推广盲人、聋人手机短信优惠服务业务。主要公共场所建立明显的信息标志牌,市内主干道的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盲文车站牌,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设置语音提示和即时文字滚动信息显示,道路交通设置音响提示信号等,在全市服务行业推广使用中国手语。(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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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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