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在醉酒的状态下,晚上驾车,以至发生一死两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8月2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检察院以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7月18日,曹某与朋友龙某、唐某从中午2点钟左右开始喝酒至下午5时许,随后曹某陪同唐某驾驶湘N62787小车从会同县城送龙某到洪江市。
返回途中,曹某趁唐某下车上厕所的时候坐到驾驶位上。此时唐某应另一朋友之邀而坐到了另外一辆车上,把自己的湘N62787小车交给曹一个人驾驶。
当晚9时许,曹某行驶到会同县坪村镇竹寨村一转弯路段时因酒性发作,并接听电话,以至于车辆冲出路基。小车先撞倒两个路边乘凉的村民,其中一人被撞出20米外当场死亡。紧接着又有一人又被撞飞落在挡风玻璃上,致挡风玻璃破碎,直到车子撞上公路边一堆砂石后才停下。
此时的曹某发觉已闯下大祸,不敢下车查看,连忙驾车逃逸至偏僻处躲藏,但被随后追来的村民发现并报警。
事故发生后,曹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深感后悔,但悔之晚矣。(通讯员 蒋茂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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