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男子塞那在缅甸出生,随母亲来中国生活后又多次往返于中缅两国,但因其无身份证明,被认定为无国籍人士。昨日,塞那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今年3月6日,塞那接受他人提供的路费,将两块毒品以贴身携带方式,坐长途客车从云南墨江经广西南宁运往武汉。3月10日6时许,公安机关在107国道张家湾武汉科技大学卡点,对塞那乘坐的长途客车进行检查时,将塞那抓获,当场从其腰部的女士紧身腰带内,收缴黄色胶带包裹的毒品两块。经鉴定,两块毒品共重550.92克,均为海洛因。
塞那庭上辩称,并不知道运的是毒品。在云南,一个叫“老四” 的人用腰带将两块塑料袋包好的东西绑在他身上后,给了他1000元路费、1部手机和一个假身份证,还说把东西带到武汉后,那里的人会给他8000元钱报酬。
公诉人认为,塞那以牟利为目的运输毒品,且数量大,应判其死刑。法庭将择期宣判。(李锐 潘佩 田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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