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贸桥下水管被挖破事故责任人被处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北京国贸桥下水管被挖破事故责任人被处理

2010年09月11日 02:5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北京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住建委、市市政市容委公布了国贸桥“7·19”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今后,类似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事故,市政府将一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于在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的企业责任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领导。

  擅自改变开挖点

  调查发现,7月19日凌晨2时,北京华澳再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国贸桥下西北侧辅路施工时,施工班长李文慧擅自改变施工设计图开挖点位置,实施机械开挖作业时未通知监理人员到场。导致自来水管和相邻燃气管线破裂泄漏。

  施工属“无照作业”

  调查还发现,此次施工是“无照作业”,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开工手续。施工单位使用的测绘图纸与现场地下管线实际情况不符,测绘图纸没有对地下燃气管线进行标注,被破坏的自来水管线标注位置和管径与实际情况不符。

  图纸错误罚15万

  调查组建议:对施工单位北京华澳再创通信工程公司罚款19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月;对提供错误图纸的北京时正兴测绘工程技术公司罚款15万元;对监理不到位的北京网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罚款13万元。另外,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强给予上一年度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施工班长李文慧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该单位对其严肃处理。

  ■ 措施

  事故责任企业将进“黑名单”

  昨天市安监局等部门除了公布调查结果外,还出台了几项硬性规定,其中一条规定,今后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限制企业在市场的准入,对于在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领导。

  据北京市安监局事故调查处曹柏处长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定都比以往力度大很多。其中北京市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定,在事故中负有重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领导,但此次规定则变为终身。

  本市地下管线将逐步入档

  市市政市容委应急处处长蒋志辉表示,目前北京各类地下管线约6.9万公里,由于各类管线的权属单位不一、建设年代不一、管理渠道不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项目获取地下管线信息渠道多、周期长,施工单位需到相应管线的所有单位查询,无法到城建档案馆统一查询所有地下管线分布。此外,部分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尚不明确,导致对涉及地下管线施工的行业管理缺失。

  蒋志辉说,济南、长沙等城市的城建档案馆已能提供施工地点地下管线所有资料,今后北京将学习外地经验,提高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入档率,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渠道。

  事故回放

  2010年7月19日凌晨2点5分,朝阳区东三环国贸桥西北侧辅路,施工时将地下自来水和天然气管道损坏,造成水、气泄漏。事故造成桥下部分交通中断,15条公交线路绕行,周边50多户居民和部分单位的用水、用气受到影响,调查组指出,事故造成当天早高峰交通大拥堵,社会影响极其严重。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哉麟】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