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乱倒垃圾被村巡防队扣车 被迫交数千罚款(图)(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市民乱倒垃圾被村巡防队扣车 被迫交数千罚款(图)(2)

2010年09月27日 08:2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回应

  村支书称“我这儿就这规矩”

  9月11日,记者采访了石各庄村治安巡防队长范建军,他对记者说,收的钱并非罚款,而是垃圾清运费,制定标准得问村委会,“这是维护村民的利益,我们这地方就这政策。”

  9月13日,记者电话联系到石各庄村党委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沈玉德。他对记者说,村里那片厂房拆迁后要修市政道路,到时候修路的红线一画,归我们村里管的,我们肯定得把垃圾清走。扣车处罚的决定是村委会制定的,他们乱倒垃圾,倒完就跑,我逮不到的车多了,好不容易逮到了,起码让他清走十倍的垃圾。

  对于一次罚两万的标准是否合理,沈玉德说:“我这儿就这规矩,规矩是村委会定的。就现在那块地的垃圾,我花20万都清不走。”

  沈玉德说,村委会没有账户,经济合作社是主管全村经济的组织,有账户,所以存放在经济合作社。

  昨天,记者采访到平房乡党委一位姓寇的副书记,她对记者说,石各庄村的这种行为目的不是罚钱,而是把垃圾清走。对于村里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制止的问题,寇副书记没有明确回答。

  -律师说法

  村委会扣车违法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烈锁律师认为,村委会扣车、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在行使行政执法权,但这一权力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由其合法授权的单位依法行使。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权力扣押车辆,更不能以扣车为手段强制其他公民交纳“垃圾清运费”,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所收款项也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收费。

  进村倒垃圾侵权

  熊律师说,进村倒垃圾侵犯了村民的权利,村委会当依据“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原则,要求倒垃圾者消除影响、恢复原状。

  如侵权行为严重,村委会可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由城管来行使处罚权,也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熊律师说,被罚款者可上法院起诉,要回交纳的“垃圾清理费”。

  -提醒

  清运家装垃圾应与物业联系

  朝阳区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宣传科工作人员称,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不同,要分开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需到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消纳许可证,并到正规地点消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合法消纳场所有朝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屯消纳场、朝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隆昌渣土消纳场、清河营消纳场,其余均为非法非正规场所。

  个人家庭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可咨询小区物业,由其统一处理。

  -链接

  个人乱倒垃圾最高罚200元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个人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对违规的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的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