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引热议 环卫部门回应(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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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引热议 环卫部门回应(图)

2010年09月27日 09:3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送失物上门的失物,公司都会留照存档。(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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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昨天A3版报道了南京出现了一家有偿失物招领公司,引起社会热议关注。昨天,环卫部门也表示,到目前为止,环卫部门并没有和失物招领公司合作,环卫工捡到遗失物品仍然提倡上交警方或上交环卫所领导,如果能直接联系失主就直接交还。

  公司称经营没有“超范围”

  记者昨天再次探访位于中央路先锋广场的这间失物招领公司看到,该公司大门口已经把扬子晚报的报道张贴上墙,一位负责人劈头就声明:“我们把报纸贴上墙,因为这篇报道比较客观,完全从平民角度报道这件事。对于市民关注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的问题,我们认为,商务信息咨询的含义就是根据客户市场需求,主动搜集所需信息,进行加工整理,通过人力和自己的平台,开展搜集情报、信息和调查取证,并及时反馈给客户。”这位负责人表示,失物招领就是为失物者和拾物者搭建一道“信息对称的桥梁”,满足客户需求。“你说这算不算‘商务信息咨询’的范畴?”负责人赵先生称,“商务信息”内涵是个“海”,所以公司经营没有“超范围”。正因为目前的国民经济行当分类中没有“失物招领”这一项,所以他们才“不得已”注册了商务信息咨询公司。至于一些市民担心的“会不会被小偷利用,与小偷为伍”的问题,赵称,公司收下每件失物都有照为证,并详细登记转交时间和领取时间,最终失主和拾主都会见面,可以联系沟通,“不法之徒自然被挡在门外啦!”不过,公司一位业务员也透露,他们也发现一些失物有疑点,他们或者拍照取证,找机会联系警方,或者拒收。

  环卫部门未与该公司合作

  捡到东西不交给警察而交给有偿失物招领公司,这样做合不合适呢?昨天,这家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向环卫工出示失物收据时声明,一个月内如果找不到失主,可以把原物返还给环卫工,环卫工可以再行交给警方或者环卫所处置。他称,过去人捡到东西交给民警,现在报警人多,民警也很忙,哪里顾得过来,而失物招领公司是主动的在帮人寻找失物。不过,记者昨天咨询鼓楼环卫所业务科,值班的张科长表示,到目前为止,环卫部门并没有和失物招领公司合作,环卫工捡到遗失物品仍然提倡“按原来的规定办”,也就是要么上交警方,要么上交环卫所领导,能直接联系失主就直接交还,不提倡环卫工个人与该公司合作。

  建议政府部门牵头搞

  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谭博士认为,失物招领公司存在,给失主带来一些便利,也有其市场“钱景”,但毕竟与传统道德相悖,可能影响社会风气。其实这个创意还是好的,可以设想政府出面牵头,建立公益性的网络平台,交给非盈利机构进行善意运作。

  读者互动选粹答复

  常州60岁的杜先生:宁可丢钱,也不能丢身份证,丢东西很麻烦,有了这个招领公司,如果不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当然便民。

  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失物招领”一词有误,应为“拾物招领”。本报记者也表示赞同,不过南京这家公司的确起名叫“失物招领”,新闻尊重事实。

  盐城42岁徐先生:这个公司不该存在如果它和小偷一搭伙就见利忘义了。我之前捡到最贵重的是别人10000元的房租,后来我辗转找到失主,失主要答谢我一条烟被我谢绝了。

  南京市民金先生:26日扬子晚报A1版《失物招领明码标价》大图的收据明细第一行“身份证”中将失主的名字没有虚化处理就登了出来,我就是那个失主,很多人打电话给我,后来又接到失物招领公司电话后取到了丢失了十多天的钱包,里面卡证都在。

  本报记者为金先生找回失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对因此对他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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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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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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