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09时02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八家户收费站G30线K4018+450米处,一辆装载建桥器材的长厢大货车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随后剧烈燃烧,导致奎(奎屯)塞(赛里木湖)高速公路堵塞40分钟左右。
精河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带领政府专职队,出动1辆水罐消防车和6名战斗员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09点12分,精河县消防官兵到达事故现场后,只见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火势猛烈,不时还有“砰砰”的爆炸声发出,随时有暗藏的危险,其后面被堵的车辆达30辆,造成了高速公路的交通堵塞。
现场指挥员随即下达进攻命令:警戒组由2名消防员设组成,负责警戒,避免发生次生事故,确保群众及救援人员的安全;战斗组分两个战斗小组,第一组由2名队员组成,接一条干线,从东侧上风方向对着火车辆上方进行灭火;第二组由2名队员从侧面对着火车辆底盘进行灭火。
经过一个小时扑救,火势得到有效控制。9时50分,大火被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队员继续对车体进行冷却,10时10分,消防官兵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再无隐患后,驾车离开现场,其余被堵塞的车辆才得以通行。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该货车右方中间内侧轮胎因充气不足与地面发生摩擦蔓延至大火,火灾造成货车后车厢完全报废,直接财产损失约4万元。(孙涛 鞠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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