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公布了该市对原武江区委书记邬学新坠楼事件的调查结果。据介绍,邬学新因与其好友因为经济纠纷发生矛盾难以解决,遭该名好友实名举报其有违纪违法问题。有关部门认为,此事对邬学新打击很大,造成精神压力过大、情绪低落,心结长时间无法解开,从而走上了轻生之路。
几乎每一次官员自杀事件的曝光,都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人们试图通过揭开官员自杀的“迷雾”来发现某些问题。作为掌握公共管理权力的人物,人们对于官员自杀原因的探究之心,其实不难理解。收入高、福利足的官员何以自杀?背后有无内幕,对于这些公众都是有知情权的。
所以,在官员自杀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需要做的就是尽快公开真相,同时也避免流言蜚语的传播。客观地说,近年来,在官员自杀事情上,相关信息的公开,无论是“深度”还是速度,表现得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很多问题不是讳莫如深,就是缄口不言。就像这起案件一样,对官员自杀事件进行正面回应的态度虽然积极,但“结果”却令人遗憾。“遭好友举报后自杀”的调查结果,过于简单和泛化,不但让人无法释疑,还会产生更深、更大的猜疑。
而事实上,既然所谓好友的举报查无实据,就连上级部门都多次证明并加以劝解,邬学新又哪来的心结,以至于要走上绝路?既然纪检部门的调查已经还他清白,就不该“精神抑郁”了。被“好友举报”打击得一蹶不振悲观厌世,似乎只能说明,“好友的举报”未必就这么简单了。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7月7日,邬学新被免去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此后并未去韶关市人大或政协任职,一直“在家休养”。为什么被免职,为什么免职后还保留职级待遇呆在原单位,这些是不是与“好友举报”有关,我们不得而知。不过,由此来看,邬学新的“被免职”与他的自杀理由一样充满了戏剧性。(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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