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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女生电动车被盗怕父母骂 宾馆“卖处”被骗

2010年11月15日 11:00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学校里的很多女同学都以上大学前仍是处女为耻,而男同学则以占有过多少处女为荣。”这句话竟是从一个年仅16岁的高二女孩口中说出的。

  每个周末,16岁的晨晨都要出去“疯”一把。洗桑拿、去昆都的酒吧、玩电玩或打麻将,“这是现在的一种潮流,不去玩的都是落伍的人。本来我也想着要好好学习,但别人都去玩,自己不去,就觉得太落伍”。其间,晨晨学会了吸烟,出去玩时,她会抽很多烟,“我身边的每个人都抽烟,班上也有很多女孩在抽。”或许,我们很难将这样的生活跟一个高二在校女生联系在一起,但这些却是真实的。这些可怕的“潮流”最后酿成了一场悲剧,面对这个结局,晨晨有点后悔。

  A 邂逅

  网上遇到“曲靖男子”

  16岁的晨晨是昆明市一所中学的高二学生,1米6以上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蛋,每个见到她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个漂亮的孩子。可如果你坐下来跟她聊天,你会发现这些追逐时尚和潮流的孩子,内心和思想让人恐惧!

  这个周末,晨晨没有出去“疯”。父亲又喝醉了,躺在里屋睡着了,母亲还在蛋糕店打工,要很晚才回家。两个月来,除了上学,晨晨习惯将自己关在房里睡觉,“有时会出去玩,但没有原来那样玩得疯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一件事,希望能找到一个人,“我恨他,真的恨”。

  那是一个自称来自曲靖的男子,“寸头,鼻梁高高的,尖尖的,身高1米8以上”,除了见面时,对方一身看似有钱的穿着,晨晨能够形容出来的只有这些。此外,还有一个叫“焦mis点”的QQ网名,“但是如果还能见到,我一定能认出来”。

  提出万元破“处”被拒

  昨日下午,晨晨在家里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这几个月的遭遇。第一次在网上遇到“焦mis点”,是今年7月底,“他要求我加好友,然后就问我的年龄、身高和学校,然后就提出要我做他的女朋友,还要包养我。到了8月份,他提出每月给我5000元,我告诉他我还是处女,不想做这种事,他说那就给我1万元破‘处’,我拒绝了,我想让他知道我是清白的人。”晨晨说,对方并没有罢休,每一次看见她上线都会跟她打招呼,接着三番五次地要求同样的东西,“后来他见我不答应,又提出可以让我介绍自己的同学给他认识,每介绍一个可以得到1000元介绍费,但必须是学生。”可不曾想,因为一场突然的变故,晨晨掉进了这个男人编织的骗局里。

  B 骗局

  电动车被盗 决定卖“处”

  9月18日,星期六。晨晨像往常一样在跟朋友出去“疯”的时候,父母刚刚为她买的电动车被盗走了。为了方便孩子上学,晨晨的父母为了买这辆价值3000元的电动车,还特意向别人借了1000元。“丢了电动车,我特别害怕,连续几天都没心思上课。”一边以电动车放在学校为借口欺骗父母,一边开始筹划着向朋友借钱买车。两天后,想尽一切办法的晨晨只借到了不足900元,离3000元的电动车价格还相差很多。此时,晨晨想到了“焦mis点”。

  “之前在网上聊天时,他一直说他很有钱,有一次我进入他的QQ空间,里面有张照片,是在一间房子里,地上堆了很多钱,图片下面写着‘钱不算多’,另一张是一个漂亮的中国女孩,他告诉我那是他女朋友,现在在美国。”不过,之后“焦mis点”的空间设了限制,晨晨再没进去过。

  发生关系后男子溜了

  “那天我上网后主动打了招呼,但他没有理我,我发了短信给他。”短信的内容很简单,“我跟你好”。对方很快回复了短信,要求第二天就见到晨晨,“我说要上课,时间就定到了22日晚上,因为第二天是中秋节放假。”

  9月22日晚上,昆都的街道上灯红酒绿,人们沉浸在中秋到来的快乐中。晚11时,晨晨准时地出现在了一家电玩城门口,“一个男的走过来跟我说话,‘就是你了’……”晨晨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在网络上联系了十来次的男子。

  见面后,男子便要求晨晨关掉了手机,随后将晨晨带到了南窑附近一家宾馆,在那里两人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当时他好像有意让我看见他打开着的包,并拿出一张支票说是他父亲汇来的钱,说他们家是搞城建的”。

  凌晨5时,趁着晨晨洗澡的时候,男子溜出了房间,再打他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晨晨到前台去查,这才发现男子住宿登记时用的身份证是一名曲靖女子的。无奈之下,晨晨拿着退房的140元押金离开了宾馆。

  C 报案

  事发后曾试图自杀

  9月23日中午,晨晨的表姐夏夏(化名)开机后看到表妹在早晨6时和8时分别发的两条短信。“第一条短信说出大事了,要我赶快打电话给她,第二条说事情已经解决了。”怕表妹有事,夏夏仍然拨过去电话,但晨晨表示遇到的事情已经处理了。

  然而,几天后夏夏接到晨晨母亲的电话,“孩子在江边闹自杀”。赶到现场的夏夏将表妹劝回家中,“我当时怎么也想不通,这孩子竟为丢了电动车闹自杀,事实上当时家里人知道车子丢了,并没有太过责备她。”

  9月29日一早,夏夏再次收到晨晨的短信,让她彻底蒙了,“我在想,社会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晨晨发来的短信上说:姐姐,其实我呢“处”是卖给别人的,那下我车不在的,我急要钱买车,就答应把“处”卖给了那个人,他说给我一万,但早上我去洗澡的时候他就跑了,他后面还发短信操我说我骗他,因为我没出血,我现在要把他约出来整他一台,你说给行?

  警方称涉嫌卖淫嫖娼

  16岁的小姑娘竟然胆大卖“处”,最后还“自以为是”地要报复骗了自己的男子!夏夏慌忙中打电话向妹妹了解情况。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夏夏的第一反应是表妹被骗了。与晨晨的父母沟通后,一家人赶到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夏夏特意查取了身份证上女子的电话和家庭关系。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这个号码,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夏夏说,“这个电话我们打了很多次,都是通着,但没人接”。而“焦mis点”留给晨晨的电话号码经查询后,同样来自曲靖,但该号码并没有做身份登记。派出所民警解释,按照《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当事人年满16岁,已经有权利决定和谁发生性关系,但此事却涉嫌到卖淫嫖娼,可以采取治安处罚”。

  家长

  工作都忙 管教较少

  如今回头再听晨晨讲述自己和“焦mis点”网上相识后的情景,面对女儿的遭遇,晨晨的父母痛心疾首。“那天我妈妈不停地打自己的嘴巴,最后再接着打我,爸爸也狠狠地捶着自己的胸”。回忆起这一幕,晨晨第一次当着记者的面哭了,“我好后悔,我也想做好,学习好,考上大学。”

  夏夏说,关于晨晨的日常娱乐,因为其父母工作都很忙,父亲又喜欢酗酒,对孩子的管教比较少,而在她看来,作为90后的孩子又有着很鲜明的个性,像晨晨这样的孩子,性格开朗又要强,甚至有点自以为是,很多方面总要跟其他同学攀比,心理上觉得“为什么我不如人,别人有的我没有?”

  晨晨告诉记者,有一次自己关在房间上网抽烟,忘记开窗户,后来母亲发现了烟味,“妈妈差点跪下求我不要抽烟了”。可是如今晨晨依然会抽烟,“其实我从来不买烟,本来不想抽,但别人会硬发给你,不抽就是不给面子”。

  曝光遭遇 寻找骗子

  晨晨的家人不惜曝光女儿的遭遇,希望揪出幕后男子。让晨晨感到奇怪的是,两人在网上相识后,曾通过两次电话,但第一次通话的声音与最后一次通话和见面时聊天的声音并不一样,“好像不是一个人,但都是外地口音,听不真切”。而事发后,晨晨换了部手机跟对方联系,男子介绍自己是在银行上班的。

  让这一家人觉得比抓住这名男子更艰难的是,如何惩罚这个行径恶劣的男子。事发后,夏夏专门咨询过律师,查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但得出的结论都是如何定罪有些尴尬。

  专家

  呼吁加强心智教育

  平静下来的晨晨向记者强调,“我仍然相信这个世界上好人毕竟多,坏人只是个把的,我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相信别人,但不会那么憨,别人说什么都相信”。

  提起当初赴约想要拿回的那一万元,晨晨说“我当时想买辆电动车,然后剩下的钱去还父母买车时的借款,其余的存下来上大学”。“有没有想过父母要是问起这钱是哪来的怎么办?”这个16岁的女孩沉默了,“这个没想过”。

  “那晚真的是我第一次,但真的没有见红,我不知道为什么”。晨晨告诉表姐夏夏,“学校里很多女同学以进入大学之前还是处女为耻,很多男同学以占有了多少女孩的第一次为荣”。

  面对此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介绍,警方的做法可以理解,按照现有刑法来定罪确有困难,女孩已经年满16岁,而在发生性关系时,双方都有利益上的诉求,对方正是抓住了立法上的疏漏进行有一定危害性的活动。

  冯卫国认为悲剧的发生,一方面与家属平时管教方式不当有关,另外现在90后的孩子特别是未成年人,对性知识观念了解不充分,我们对于传统的贞操观念要抛弃,但也不能随意用自己的贞操作交换,这方面还需要加强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 梁鸿兴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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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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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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