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调查显示超七成受访者感叹婚姻安全感明显下降

2010年11月25日 07: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其中,婚前贷款购房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支持丈夫以妻子中止妊娠为由提出的侵犯生育权赔偿请求、不支持婚姻中第三者提出的赔偿请求等规定,引起公众热议。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2714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63.8%的受访者关注有关《意见稿》的新闻,其中22.3%的人“非常关注”。受访者中,已婚者占67.9%,未婚者占26.7%。

  《意见稿》有助于避免“为房结婚”现象?

  本次调查显示,在《意见稿》的条款中,受访者关注度最高的两项都与房产有关——65.8%的人关注“婚前贷款购房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的规定”,60.5%的人关注“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的规定”。

  民商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蒲莉,一直从事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蒲莉认为,随着人们居住成本的不断飙升,许多人倾其一生积蓄也只能买到一套房子。在离婚率逐年上升和婚姻稳定性持续下降的现实面前,夫妻双方对婚姻财产中的房屋归属问题,变得极为敏感。

  对于“婚前贷款购房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的规定”,调查显示有64.2%的人表示“支持”,20.9%的受访者表示“反对”,15.0%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

  “这个规定的立法意图很明显,就是为了让那些只看重对方房子才结婚的人,实现不了自己的目的。”北京某高校法学研究生陈燕(化名)认为,《婚姻法》的这一司法解释有助于规制和避免当下泛滥的“为房结婚”现象。

  然而,在陕西省商洛市的李女士看来,这一规定有些“不近人情”。李女士说,她的一个同事因夫妻感情不和正与丈夫闹离婚,他们的房子是丈夫婚前付的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的房贷。“如果按照这一规定,不管是谁的错,女方都拿不到房子。”

  “虽然该规定有助于打击少数拜金主义者,但它却不利于保护大多数妇女的合法权益。”蒲莉博士认为,如今人们结婚时,大多由男方购置住房,女方购置家电,前者是固定资产,有升值潜力,后者只是消耗品。如果按照《意见稿》的规定,女方即使在婚姻生活中有巨大付出,离婚时也难以分享房产增值带来的收益,不太公平。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也指出,只是简单地规定谁付首付房屋就归谁,的确太过粗糙。她建议,在该问题的处理上,应该综合考虑结婚年限、共同还贷的时间长短,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在房屋总价款中的比例等诸多因素。

  离婚代价低让人们的婚姻安全感降低

  今年6月,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2008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

  此次调查中,77.6%的受访者感叹“现今人们婚姻安全感与以前相比明显下降”,仅5.3%的人“不太赞同”或“反对”这一说法。

  人们婚姻安全感下降的原因是什么?63.3%的人认为是由于“很多人在婚姻中过于看重物质”。

  “婚姻生活当然需要物质基础,但社会现实却过分加剧了婚姻的物质属性,使得许多人把婚姻视为获得物质的一种手段。”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师樊欢欢说。

  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认为的其他原因还有,“人们对婚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离婚变得很常见”(56.6%)、“婚姻之外的诱惑太多”(56.1%)、“人们的责任感淡漠,对自己约束不够”(55.5%)。另外,51.6%的人将婚姻安全感降低的原因归结为“离婚变得很容易,代价不高”。

  樊欢欢认为,人们感觉婚姻越来越不安全,可能与离婚率逐年升高有很大关系。而离婚率不断升高,与现代社会中离婚的社会压力变小有关。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的流动性很小,某人一旦离婚,就会遭受来自社区的巨大舆论压力。但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人们比较容易进入陌生人社会,离婚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也就变得很小。离婚的社会成本也就相应减小了。”

  蒲莉指出,在一些欧美国家,夫妻一旦离婚,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男方需承担女方离婚后的生活开支,直至其再婚或者去世,而房屋一般也划归女方和孩子居住。因此,在这些国家,离婚次数越多的人,负担就会越重。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离婚率。

  61.3%的人期待《婚姻法》保护弱势一方

  如果《婚姻法》进行修改,公众有何期待?

  “女性因为婚姻而牺牲职业发展机会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希望法律能更照顾女性利益,体现实质上的公平。”商洛市的李女士说。

  而调查还发现,公众对法律公平的期待也非常普遍。66.7%的人希望《婚姻法》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同时,还要体现公平;64.3%的人期望《婚姻法》应强调婚姻中的相互忠实义务,违反义务方应承担更多责任。

  蒲莉指出,虽然现行《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没有规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过错方的责任。“对于这一点,法律应做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不应只是在《婚姻法》中以‘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说法一笔带过。”

  调查中,受访公众还期待:“完善离婚救济制度,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61.3%)、“应更体现对婚姻中个人财产的保护”(51.2%)、“规定破坏婚姻的第三者的责任,保护婚姻安全”(51.2%)。

  而对于“加大离婚难度,避免‘闪离’现象增多”这一观点,公众的支持率仅有29.8%。

  “面对离婚率不断升高,婚姻安全感持续降低的状况,《婚姻法》应该满足现实需要,树立以爱情忠诚为本、支持婚姻稳定的理念。这会让公众意识到,正当稳定的婚姻,对于社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蒲莉说。 (向楠)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