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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修缮酿清华学堂火灾 木结构严重损毁

2010年11月25日 08:4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24日),市文物局首次通报了清华学堂修缮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校未向文物部门报送维修工程方案即开始施工,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文物修缮资质。同时,消防机关仍在调查起火原因,初步得知,火灾事故发生当晚,有施工人员在现场动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这把大火是十余年来,北京文物古迹遭遇的最大一次灾害。”

  发生火灾部分建于1916年

  本月13日,正在修缮中的清华学堂起火,楼顶和地板部分坍塌。清华学堂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北侧的草坪旁,每日都有无数学子与游人在此合影。

  文物监察执法队对文物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后,认定“清华学堂”由1911年建筑和1916年建筑两部分组成,经过横向对比周围建筑,发生火灾部分是1916年建筑部分。

  “火灾对清华学堂的木结构造成了严重损毁。”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这把大火是十余年来,北京文物古迹遭遇的最大一次灾害。”

  修缮方案至今未上报

  2010年5月6日,清华大学申报该楼修缮立项申请,国家文物局和市文物局分别批复工程立项,要求该校根据批复意见制定维修工程方案。但是,清华大学至今未报维修工程方案,即于今年8月份开始对学堂进行加固施工。

  “不仅拆除了部分墙体,而且涉及木结构的改变,这些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孔繁峙表示,“文物建筑修缮从设计、施工到最后的验收都有严格要求,需层层审批,这些规定学校不会不清楚。”

  罚款有可能突破50万元

  经市文物局核查,清华学堂的维修施工单位是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公司,并无文物修缮资质。“这涉嫌违反文物法相关条款,我们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取证。”孔繁峙说。

  目前,市文物局已组成专家组对火灾造成的文物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理,初步认为火灾对清华学堂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并将尽快依法对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按照相关法规,对文物造成损害的将处以5万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但这是针对普通损毁的,而这次远大于这个范畴。”

  清华大学曾缺席安全工作会

  “清华大学的文物使用环境很好,管理理念也很现代,可以说是最不应该发生火灾的地方,为什么会发生火灾?值得深思。”孔繁峙直言,清华大学校领导对于文物管理不够重视是主要原因。“11月8日,本市召开的文物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强调冬春防火等问题,但学校分管领导不仅没来,也没派人参加。”

  另外,工地管理存在混乱。“起火后,连里面住没住人也不清楚。”孔繁峙说,“如果加强巡逻、及早发现,损失应该不至于如此。”本报记者 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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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4月前清华学堂修完

  昨日,清华大学表示,校方会按照规划,保质保量地继续完成这座建筑的修缮工作,保证明年4月百年校庆前竣工。

  “清华学堂是中国近现代教育史最具代表性的建筑之一,地位可想而知。”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说,“评定一座建筑是否具有价值,除了年代和建筑技法外,还有就是历史。”

  据悉,清华学堂是清华建校初期兴建的首批校舍的主体建筑,总面积约为4650平方米。清华学堂曾用作学生宿舍,开设国学研究院,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以及著名考古学家李济、文学家吴宓等曾会聚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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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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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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