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媒体曝云南景洪公安局规定警察不会唱民歌罚站岗

2010年11月30日 17:2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警察必须会唱3首以上少数民族歌曲,如未能通过考核,双休日白天将被罚到路口站岗值勤,晚上还得补课,直到通过为止。”近日,有媒体报道,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出台了这样一条规定。有人认为“很无厘头”“很搞笑”,也有人认为这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与老百姓找到共同语言的重要方式,值得提倡。

  反应 好措施?无厘头?

  记者就“唱民歌”一事采访了很多市民,听到最多的一种说法是“很无厘头、很搞笑”,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认为,作为警察,把职责做好就够了,如果因为不会唱少数民族歌曲而受到“双休日的白天到交通路口站岗值勤”的处罚,就没有道理了。

  此事在网上也引起争论。持反对观点的网友发表评论,称这样的举措令人不安。但也有网友表示支持:“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与工作对象进行沟通的切入点,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网评作者周忠麟将警察要唱会3首民族歌,看作是与工作对象寻找共同语言的切入口。他发表文章说:“尽管这一措施有些奇特,但景洪为让干警积极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思路值得赞许。”他认为,警察唱歌和矿长下井带班作业等具体措施异曲同工,真正意图都是要知道自己工作对象的冷暖,深入工作的对象中,和他们打成一片,从根本上去关心对方,而不能总是打官腔,高高在上,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副局长纳建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勐腊警方没有这样的要求,但“作为桥头堡的警察,会有很多机会跟少数民族兄弟打交道,也会有很多对外接待,如果不会唱歌,人家叫你表演一下你就没什么拿得出手,这样就不能利于融洽关系,增进了解。”他直言,在少数民族地区,这样的要求既不搞笑,也不苛刻。

  释疑 只是倡议 无明文规定

  记者从景洪市公安局了解到,媒体报道的所谓规定,是局领导在会议上提出的,但并没有形成正式文件下发,严格来讲,还不能算规定,至多只能算倡导。

  那为什么要倡导警察得会唱3首少数民族歌曲呢?景洪市公安局领导表示:“不要求每个人都有表演歌唱的水准,也不是要大家去当歌星,但学会唱民族歌之后,可以把少数民族朋友唱高兴、唱成朋友。”

  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也认为,这个要求的目的很好。那些将它理解为“苛刻”的人,理解得偏简单。他为此还专门写了博客:“西双版纳许多部门,都在鼓励公职人员‘讲民族语言、唱民族歌曲、跳民族舞蹈’,让警察唱民族歌曲是公安机关

  ‘警营文化’工程的亮点,是加强对民警国情、州情、市情教育,激励干警坚定信念、热爱边疆的举措。”

  “学会以民族语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民族歌曲与各族群众沟通,以民族舞蹈展现人民公仆的风采,有什么值得摇唇鼓舌?景洪市公安鼓励民警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想法,不值得推崇吗?”段金华称,当年我党迅速在边疆民族地区打开局面,站稳脚跟,正是那些讲着少数民族语言、唱着少数民族歌曲的人们,和少数民族群众们打成一片的结果。西双版纳是歌舞的世界,少数民族同胞学说话时就学会了唱歌,学走路时就学会了跳舞,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就要听懂少数民族的语言。西双版纳有很多民歌,比如《让我听懂你的语言》、《花恋》等,都是公认的好歌。

  驻西双版纳记者 江枫(云南信息报)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