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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藏獒咬伤耽搁怀孕计划获赔6500余元

2010年12月03日 14:51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怀孕做好了一切准备,没想到看房时却被房主的藏獒咬伤,为此半年内不能怀孕,南昌女子牛女士将狗的主人告上了法院,讨要自己的生育权。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犬主对致伤存在过错,并耽搁牛女士怀孕计划,应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看房时女子被藏獒咬伤

  为生个健康的宝宝,牛女士从今年年初开始,就积极地在做一切准备,其中包括给自己和丈夫的身体增加营养,补充叶酸做孕前检查,要求丈夫戒烟戒酒等,牛女士听说住新房对怀孕不好,便准备租房住。

  4月12日中午,牛女士通过中介到三经路某单位宿舍看二手房。一进房,她便开始认真查看房屋内情况。当她打开一卧房门时,突然遭到一只没用铁链拴住的藏獒袭击,不仅衣服被咬烂,还不幸被咬伤,有三四处伤口竟深达5厘米。牛女士被立刻送至省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之后的9天,在医院输液消炎。因伤情较严重,牛女士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共花去3910.8元医疗费,右前臂留下多处明显疤痕。牛女士称,房主葛某(狗的主人)向其支付了500元医疗费后,便拒绝继续支付其他费用。

  女子为生育权上法院

  “被狗咬伤,好了我也就认了,可最重要的是,医生说我半年之内不能怀孕,这不是让我之前的所有准备都白费了吗?”牛女士在法庭上表示,她今年已经28岁,再过半年才能去准备怀孕,从准备到生下孩子来,最少要花上两年半的时间,到那时她都成了高龄产妇。牛女士认为,因为无故被狗咬伤,让她错过了最佳生育期,所以她认为自己的生育权被侵犯了,要求狗主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牛女士诉称,她现在只要听见狗叫声或者看到狗,便感到无名的恐惧。在治疗初期,因为伤口反复疼痛、破裂并伴有血水流出,以致她生活无法自理,其丈夫请假来护理,而且因为医生嘱咐说,半年之内不能怀孕,致使其父母和丈夫父母三个家庭都感到非常难过。

  犬主存在过错应赔偿

  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原告牛女士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人身损害结果是因被告所饲养的动物咬伤所致,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东湖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承认原告到其家中看房,并认可其家中饲养了藏獒,原告提供的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记载,足以认定原告当天被狗咬伤的事实,而原告系从被告家中直接被送往省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故被告的抗辩不予成立。因被告无法证明原告在受伤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原告诉请被告进行赔偿于法有据。原告被狗咬伤后,其精神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并耽搁其怀孕计划,故被告应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至此,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3835.8元,衣服损失费6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生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而婚姻当事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侵害生育权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不按法律程序办事非法侵害公民生育权,其他组织或第三人非法干预生育权人行使生育权、非法侵害生育权人身体,致使生育能力减损或生育过程中断、医疗事故侵害生育权等。生育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江南都市报 胡振艺 曾群 罗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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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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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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