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引发山火 家长报警骗称“见义勇为”
2013年03月18日 10:0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及时出警,成功查获辖区今年第一起森林火案。
3月中旬的一天,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接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电话报案称:“保护区大红坡水库附近的山上发生森林火情。”
在调查中,两名参与打火的男子神情较为紧张,浑身酒气,询问中二人话语相互矛盾,民警将二人带回协助调查。原来,二人中一人名叫雷某某,33岁,宣威人,在玉溪城中卖甘蔗为生;另一人名叫侯某某,37岁,文山人,在玉溪打工。二人当天中午邀约家人(大人小孩共6人)一同驾车到玉溪市红塔区大红坡水库的山上游玩,由于天气较热,雷某某便把自己的外衣脱下交给10岁的儿子小雷后,和侯某某到山上采野花,其余人员在山上玩耍。小雷拿衣服时不慎将衣服口袋中的一个打火机跌了出来,小雷就开始玩打火机,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火灾发生后,雷某某和侯某某试图将火打灭,但由于风力较大,火势无法得到控制,雷某某才报了警,并叫妻子陈某开车把小孩拉回家中,自己和侯某某留在现场打火,称是“见义勇为”。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李继升 通讯员 杨寿坤 魏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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